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骗取出境证件罪-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1 21:38:41一、骗取出境证件罪第三百一十九条 以劳务输出、经贸往来或者其他名义,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1.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 :属于主观要件中目的的内容。只要行为人出于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目的,骗取了护照、签证等出境证件的,即使实际上还没有用于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也成立本罪。2.骗取出境证件罪的成立有两个前提:有现实的或者可能的组织者,现实的或者可能的被组织者的行为具有偷越国(边)境性质。否则,不成立本罪。例如,行为人通过伪造中小学校印章、中小学生的成绩单,为中小学生去国外就读骗取签证。这种行为只成立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再如,赵某为某公司经理,为了营利,超出经营范围为他人办理签证。赵某制作虚假公司文书,证明7名出境人员为其公司人员,并出具财产(担保)证明,为7名出境人员办理旅游签证,使7名人员得以出境。由于持该签证出境的行为并不构成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的行为也不属于 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 ,所以,该行为不成立任何犯罪。3.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而骗取出境证件的行为是本罪的实行行为。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第三百二十条 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而非帮助行为。2.行为人伪造出入境证件后又提供(包括有偿提供和无偿提供)给他人的,应从一重罪处罚。注意: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没有列入考试范围。三、偷越国(边)境罪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走私犯偷越国(边)境的,按走私罪处理,不另认定为本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管理学)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一(10月21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管理学)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一(10月21日)发布时间:2017-08-20 15:23:521). 组质量的评估不包括下列哪项内容( )A.领导的艺术B.组织的权利结构C.组织制度建设D.人员素质正确答案:A2).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 )。A.调查制度B.告知制度C.表明身份制度D.说明理由制度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表明身份是执行公务人员在进行调查或作出行政处理行为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履行职权的证明,表明其有权从事该项活动。出示证件是表明身份的行为,这体现了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表明身份制度。故选C。
2018军队文职面试备考:综合分析观点类题目思路详解-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综合分析观点的问题,一直是考生相对比较头疼的问题。观点类的问题,如果要是按数量分,可以分为单观点: 比方说,有人说,反腐败反腐败,越反越腐败,你怎么看?有人说,我们要像蜜蜂一样工作,像蝴蝶一样生活,你怎么看?也可以有双观点: 有人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又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你怎么看?也有多观点: 创业成功因素最重要的是,有人认为是资金,有人认为是人脉,有人认为是政策,你怎么看?观点类的问题,如果要是按性质分,可以分为时政类的观点: 比方说,将宠物扰邻纳入征信系统,有人支持,有人反对,你怎么看?也有哲理类观点,像刚刚蜜蜂蝴蝶那道题一样。对于观点类的问题,核心要把握两大要素,首先要去思考,观点类的问题有时是对的,有时就是不对的,我们自己应该有自己的态度;第二对于观点的问题,要在答题的过程之中,针对于每一个观点都要有所回应。上海有一家阿大饼店,经营了30多年深受顾客的喜爱,却因为无证经营的问题被取缔,有人支持,有人愤慨,有人反对,对此你怎么看?因为无证经营问题被取缔,应该是支持的。理由有三: 一,无证经营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政府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依法行政,这也是我们树立法治社会的一个最基本的要义。二,如果此次无证经营问题,要是没有取缔它没有受到任何的处罚,那么接下来小商小贩们就不会有人再去主动的去办理证件了,整个的社会和市场的秩序都会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后续的监管和政府部门的工作开展也会愈加困难。三,无证经营的食品生产,食品安全问题也得不到一定的保障,证件本身就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最基本的权益。所以取缔他是应该支持的。有人惋惜,其实是可以理解的。理由有二: 一,深受群众的喜爱,说明饼店口味一定会非常好,美味的食品从此在市场上消失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人们会觉得很惋惜。二,阿大饼店是30多年的老店,有可能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个特色小吃,特色品牌,甚至也可能是周边人固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之一,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是食品文化的损失。所以惋惜也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有人愤慨,那么认为愤慨的原因,可能会有两个: 一个是,他们觉得不应该被取缔,不理解政府的行为,所以很愤怒,如果部分人是这种想法,那么背后本质上反映出来的是我们现在的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法治理念的缺失。第二个愤慨的原因,可能是他们觉得政府30多年了,才发现是无证经营,背后是政府的懒政怠政执法漏洞的一个具体体现,所以对政府的执政,有了一定的微词,那么我觉得这确实应该引起政府部门的反思。总而言之,对于阿大饼店本身还是要去严格执法的,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来进行,依法取缔,维护公平公正。但是,依法行政和人性化执法,两者是不矛盾不冲突的,30多年的店从自此消失,我认为其实也是很让人惋惜的,政府可以后续给予一些帮扶,比方说帮他去联系一些外卖平台,以及跟其他的商家进行合作,甚至是在去办理证件的过程之中,多给予指导和绿色通道,来去帮他重拾第二春。除此之外,也应该针对于社会公众进行公告说明以及法治理念的基本宣传,从而获得社会的理解。当然,最后也应该在辖区内来进行排查,排查类似的没有证件的黑作坊,进行网格化管理,防止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