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2016军队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练习题21-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6-13 21:19:131.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且(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全部通过2.最近,我国已经把醉驾纳入刑法定罪量刑,其罪名是( )。A.非法驾驶罪 B.危险驾驶罪C.危害人身安全罪 D.危害社会安全罪3.某人对某办公软件解密,并制成光盘销售。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民事责任 B.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C.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 D.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4.若要依据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或者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可以选用的公文文种是( )。A.通知 B.公告 C.通告 D.命令5. 中国军团在2010年广州亚运会上囊括金牌199枚,位居金牌榜首位 。这一表述违反( )。A.同一律 B.矛盾律 C.排中律 D.充足理由律6.下列关于社交称呼的一些说法,不成立的是( )。A.某些推销产品的广告、饭店客房的服务指南,把顾客称作 阁下B.在国外, 阁下 一词也是用于对国家、政府高级官员的尊称,一般人士是不能用的C.被称 阁下 的,可以是男士,也可是女士,仅用于第二、三人称D.美国、德国、墨西哥等国不流行 阁下 的称呼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因此本题答案为D。矛盾律又称不矛盾律,是指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不能做出两种矛盾的判断,即不能既肯定它,又否定它。比如我不能说 A既是正数又是非正数 。题干中说中国军团囊括金牌199枚,但囊括是全部包罗在内的意思,而全运会全部金牌不止199枚,所以这就形成一种矛盾。故答案为B项。排中律是说这个命题是真和这个命题是假必居其一,也就是 A是B或者不是B 。比如说 这个矛是最锋利的,可刺穿任何盾,这个盾最坚固,任何矛都刺不破 就不符合排中律。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实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精华考点:我国的国家机构-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军队文职考试公共科目法律精华考点:我国的国家机构发布时间:2017-06-03 23:21:13宪法部分考点八:我国的国家机构在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公共科目大纲中,出现了对我国的国家机构了解认识的要求。你知道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有哪些部分组成吗?每部分又具有哪些职能呢?今天带你深入了解国家机构,揭开他们的神秘面纱。国家机构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总和。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③国务院;④中央军事委员会;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国家机关则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特别行政区的各种地方国家机关。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①民主集中制原则;②社会主义法治原则;③责任制原则;④精简和效率原则;⑤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决定重大国家事项,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等职权。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并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决定重大国家事项,审查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合法性,对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2.国家主席的职权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代表国家接见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