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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25 11:36:46顺治二年六月,清军攻下南京后,进军浙江,张煌言等迎鲁王朱以海就监国位,郑芝龙等拥唐王(朱聿键)在福州称帝,成为两个小朝廷,但两个政权互责真伪,不和。鲁王政权有绍兴、宁波、温州、台州等地,内部很混乱,顺治三年六月,清军渡过钱塘江,进攻绍兴,鲁王浮海南逃到台湾。唐王政权有福建,两广、云贵及安徽、江西部分地区,但拥立唐王的郑芝龙等不是抗清,只想搜刮财物,与大汉奸洪承畴订投降密约,使清军长驱直入福建,福州失守后,唐王逃走,被俘而死。郑芝龙剃发降清。其子郑成功继续抗清。郑成功本名森,隆武帝赐名成功。郑成功对其父郑芝龙降清不满,自己在东南沿海抗清。先以南澳岛(闽粤临界处)为根据地,继而攻克厦门,改称 思明州 。同时利用有利条件,发展海外贸易,作为抗清的基础。郑成功曾多次北伐南京、南征闽粤。到顺治十六年,郑成功率军由崇明岛入江,直逼南京,因轻敌而未克,退守夏门。清统治者征郑成功不果,便下令沿海居民内迁三十里,不许舟出海,郑成功为克服这一困难局面,决定向海上发展,选定台湾为征讨目标,开始了驱逐荷兰殖民者的斗争。台湾在明后期为荷兰人占领,在台湾实行殖民统治,剥削残酷,阶级矛盾,民族矛盾都很尖锐,台湾人民不断反抗。郑成功在厦门时,不断与荷兰人发生矛盾,下令禁止港粤及外国人到台湾通商,禁绝两年。1657年荷兰驻台长官弗里德里克 揆一,与郑成功议和, 年输银五千两,箭十万支,硫磺一千石,郑成功抗清需要财政,军火援助,故答应了荷兰人的通商要求。进攻南京失败以后,遂决意攻取台湾。顺治十八年初,郑成功决定亲征台湾,令其子守厦门,亲率船队南征。当时荷军约二千人,船坚炮利,军事上占优势,顽固抵挡郑成功,郑成功先攻赤嵌城。接着围困台湾城,八个月后,即1662年一月二十日开始猛攻,二月一日攻克,迫使揆一在投降书上签字,结束了荷兰殖民者对台湾的统治。并设置府县,招待大陆移民,加速了台湾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抗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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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07 00:03:40霸业的开始和州太小了。朱元璋迫切的感受到了这一点,在这个小县城不可能有大的发展,他的眼睛转向了集庆(南京)。迷信是封建时代人们的通病,要想占有天下,必须要占据王气之地,南京就是这么一个地方,紫金山纵横南北,恰似巨龙潜伏,而石头山则临江陡峭,如虎盘踞,这就是南京龙蟠虎踞的来历,此外在南京的前方还有一条长江,皇帝和我们一样,买房子前都要看风水,南京背山面水,实在风水好得爆棚。在明之前,已经有六朝定都于此,到了元朝,这个地方叫集庆路。不但地势险要,而且还很富呢。附近不但是重要的粮食产区,还兼顾着商业中心的作用,最重要的是,这里有运河之利,在那个从北京走到南京要几个月的年代,水路实在是太重要了。冯国胜(冯胜)此人不但作战勇敢,而且非常有远见,他向朱元璋建议,应立即渡过长江,占领集庆,这个建议深深打动了朱元璋,他下定了决心,占领集庆!可是船呢,朱元璋的这班人马不是骑兵就是步兵,唯独少了水军,他正急得不行,一个人的到来带给了他解决的方法。此人名叫俞通海,明史上说他是水军头目,其实这人就是沿江打劫的海盗,经常干的就是类似水浒传上 到得江心,且问你要吃板刀面还是吃馄饨 的那路勾当。但是到朱元璋那里,他就是个重要的人物,杀点人,抢点钱没关系,有用就行。于是他召集了上千条战船先攻采石,再破太平,终于到达了最后的目的地,集庆。这所谓的上千条战船其实只是些小渔船,朱元璋的这一重大军事缺陷 水军,也成为制约他后来军事作战方法的主要因素。集庆就在眼前!此时的朱元璋是义军的左副元帅,而郭天叙是都元帅,郭子兴的妻弟张天祐是右都副元帅,这个职位是刘福通封的,朱元璋的地位最低,但是显而易见,这两个人根本没有与朱元璋抗衡的本钱,军队的实际统帅是朱元璋。此时元朝的统治者们已经十分头疼,到处都是起义军,没有工夫去理会小小的朱元璋,朱元璋正是抓住这个机会,向集庆发动了总攻。由于船只太差,而且过于小看集庆的城防,朱元璋于至正十五年(公元1355年)八月和九月连续两次攻击集庆,都被元军击败,然而失败对朱元璋来说并不一定是坏事,因为在这两次战斗中,郭天叙和张天祐都战死了,朱元璋顺理成章的成为了都元帅。第二年(公元1356年)朱元璋亲自带兵分三路进攻集庆,用了十天时间攻破了集庆,并改集庆为应天。穷人朱元璋终于摆脱了凤阳,摆脱了濠州,摆脱了滁州,来到了富裕的南京,但真正的事业才刚开始,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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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起诉状1原告:张芬, 女, 36岁, 汉, 江苏省南京市人,南京市供电局职工, 住南京市花光小区12号)被告:同上。请求事项:(明确、具体)一、请求法院判决原告 与被告 离婚。二、男孩 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生活费300元,到孩子独立生活为止。住房判归原告居住使用,个人衣物归于原、被告个人,共有财产折价由原、被告均分。事实与理由我与被告于2003年7月经人介绍认识,------(事实部分,应详细写明婚姻破裂等纠纷情况,应将人证、物证等加以叙述。理由部分,应引法论述。如: 被告与原告均为**的合法继承人,同属第一顺序,且对被继承人均履行过相应的赡养义务,依**法**条----依同法**条规定----。故来院起诉,请求依法秉公裁决。证据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一部分可以在事实中论述,在此简单列举,或略。此致人民法院附:本诉状副本1份(按被告的人数,定副本的份数)起诉人:王强200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