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19:31:4311、解决房地产纠纷的途径有哪些?答: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关于土地、房屋等权益发生了争议,可以选择以下解决途径:自行协商解决:争议发生后,争议各方通过自行协商解决纠纷。非诉讼调解:泛指不通过诉讼、仲裁解决当事入之间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在我国通常是指在有关部门主持下,争议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仲裁:争议各方根据签订的仲裁协议,向协议选定的仲裁机关申请仲裁。生效的仲裁裁决,一方若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争议各方将争议的房地产纠纷向有管辖权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2、拒交物管费是否有理?答:在目前的物业管理纠纷中,有不少是由于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引起的。当然,业主拒交管理费各有原因,但官司打完,业主败诉的却不少。为使大家能够正确处理物业管理纠纷,特选择了实践中几类最有代表性的案件,希望您能从中得到启示。案例一:张某被拆迁安置到某小区居住,但对被安置房屋的地点和面积始终不满,他多次找拆迁单位要求重新安置,但未能解决。因此,张某自从住进小区后就一直不愿交纳物业管理费。当物业公司将张某诉诸法庭后,法院判决张某败诉,令其补交拖欠的费用。此案的关键在于,拆迁安置与物业管理费二者属于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所涉及的权利义务内容和各自对应的主体不同,前者对应的是拆迁单位,后者对应的则是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因此不能混为一谈,应该分别解决。本案中,张某人住小区后,已经享受了物业管理部门为其提供的服务,不能不以不满拆迁单位为其安置的结果,作为拒绝交费的理由。对拆迁安置问题,张某应当通过其它合法途径与拆迁单位另行解决。案例二:崔某居住在一层,物业管理企业将供暖用煤堆放在他家的窗户外,冬天刮风时,崔某家的地板、家具和床褥常被刮进的煤灰染黑,崔某认为,物业的这些行为已严惩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故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从事实来看,崔某拒绝交费似乎确实有一定道理,但从法律角度讲,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已在受委托范围内履行了其相应的管理义务,那么住户就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如果拒不交纳,就构成了违约。而本案所出现的物业管理企业在崔某窗外堆放煤灰污染其户内环境是由于物业管理企业不当行为侵犯了住户的合法权益,崔某完全可以另行起诉物业管理部门,要求法院判令其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而不应以拖欠物业管理费方式解决。13、离开单位后工作关系仍保留,公积金如何缴纳?我请教一个问题,我爱人已离开原单位,但工作关系仍然留在原单位,请问住房公积金应如何缴纳? 如何把工作关系拿到人才市场,又如何缴纳呢?答:住房公积金如您爱人所去的新单位可以办理的,则需要新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的帐户给您爱人的原单位,即可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新单位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帐号。如果工作关系在人才市场,只要人才市场有建公积金帐户,则办理手续同上。14、哪些房地产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答:因落实政策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应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解决。因行政指令而调整划拨、机构撤并等引起的房地产纠纷。因单位内部建房、分房等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订有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法规规定须先行裁决的房地产纠纷,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5、哪些房地产纠纷须先行裁决,当事人不服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纠纷,须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当事人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入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必须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此处理仍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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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7 20:02:46对外担保(P35)(2015年简答题)1.公司为 他人 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 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为 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的, 必须 经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 出席 会议的 其他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过半数 (大于1/2)通过。1.盈余公积金(1)法定公积金:10%/50%/25%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 转增前 注册资本的25%。(2)任意公积金:不受10%/25%的限制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没有限制,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时,不受25%的限制。2.资本公积金(1)资本公积金是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2)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1.股东会的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由 非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2.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一般职权是 制订方案 ,提交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董事会有权 决定 的事项包括:(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3)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监事)的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7)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调查费用由公司承担)。1.监事会所有的监事会(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均应包括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监事会人数的1/3。2.董事会(1)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上市公司),其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2)有限责任公司①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中可以不包括职工代表。②只有 国有独资公司 、 由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其董事会才必须包括职工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