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史学  -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5 10:18:081、史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学很发展,官家很重视修史,私家修中之风也很盛。最著名的史学著作,正史有刘宋时范晔的《后汉书》、西晋陈寿的《三国志》等。《后汉书》是在前人所修的几家 后汉书 的基础上撰写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所记为东汉二百年间的重要史事和人物等。原书为九十卷,只有纪、传、无表、志。萧梁时,刘昭把西晋司马彪的《续汉书》中的八志收入,并为作注,分成三卷。到北宋时,合刊为一书,成为今本,共一百二十卷。为研究东汉史的重要资料。《宋书》为南朝梁时沈约撰,是一部记述刘宋一代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中载录诏令章奏甚多,保存了若干资料。 八志 概述先秦两汉以来的某些典章制度及其变化,补充了《三国志》无志的缺陷。可是无 食货 、 艺文 等志。原书传到北宋时,已有散失,后人取李延寿的《南史》等补入。《齐书》亦名《南齐书》,为南朝梁时萧子显撰,亦为纪传体断代史,共六十卷,今本佚序录一卷。有志无表,志亦缺 食货 、 刑法 、 艺文 等。《魏书》为北齐魏收撰,为纪传体北魏史,史一百三十卷。本书十志中有《释老志》,为考证宗教源流的重要资料。《官氏志》叙述门阀豪族势力,《食货志》叙述北魏的经济制度,都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正史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史书,有东晋袁宏撰的《后汉纪》三十卷,是依据《东观汉记》等史书及其他史料编成,考订、剪裁都较精密。东晋常璩撰的《华阳国志》十二卷,附录一卷。记录了从远古到东晋穆帝永和三年(公元347年)期间巴、蜀地区的史事。是研究四川及西南少数民族史地的重要资料。北魏杨玄之撰的《洛阳伽蓝记》,分城内及四门之外五篇,详细地记述了城内外著名伽蓝(佛寺)的结构、古迹、工商业、历史等情况。文字简洁,描述细致,史料价值极高。南朝梁时慧皎撰的《高僧传》十三卷,附录一卷。所记僧人从东汉到梁共计二百五十七人,附见的有二百余人,是研究佛教史和中外交通史的重要资料。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仲裁-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18 14:44:33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八、证据《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十九、管辖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职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16:52:52职务1.在厂长和总会计师领导下,负责全厂资金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管理方式,进行企业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2.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保证国家、工厂利益不受侵犯。3.根据工厂年度生产经营综合计划编制全厂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和成本计划,并加强管理,促进各项经济指标实现。确保按期组织税利上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4.组织制订储备、生产、成品资金定额,严格费用开支,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活动分析,搜集、整理、积累历年各项原始资料,指导车间经济核算工作,促进工厂经济效益逐年提高。5.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动,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等工作。做到情况清楚,手续完备,数据准确,处理及时。6.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搜集整理价格资料,负责制订厂内劳务、产成品、半成品、物资等的计划价格,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车间对材料、产品正确计价和销售。7.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8.负责对全厂重要经济合同的审查会签。并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确保工厂利益不受损害。9.负责组织起草财务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10.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负责本科方针目标的展开、检查、诊断和落实工作。 11.负责完成厂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评估复核-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8 13:41:22评估复核一、评估复核概念评估复核是指对评估处理环节已提出处理意见的评估资料进行审查复核的过程。评估复核岗位的人员不得兼职同一评估对象的评估分析、约谈说明、实地核查和评估处理工作。二、纳税评估复核的主要内容纳税评估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一)纳税评估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评估所涉文书资料是否齐全并按规定制作;(二)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环节对应分析、说明的问题是否都进行了分析、说明,有无遗漏;(三)评估处理环节提出的拟办意见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不恰当之处;(四)省辖市国税局确定的其他复核内容。三、评估复核的处理原则复核人员对规定的复核内容必须认真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提出复核意见。(一)对评估工作程序不符合要求,或者工作程序虽符合规程要求,但评估资料不全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正。(二)发现评估分析和约谈说明环节对疑点问题未分析、说明不清楚的,以及分析、说明时将疑点问题遗漏的,应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退回相关资料,限期补充分析、说明材料。(三)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有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注自己的意见后,报分局领导审定。(四)对拟办意见中包含 自查补税 意见的,如未说明应补税的项目内容,退回评估处理环节补充。(五)对《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的拟办意见无疑义的,应在复核人员意见栏签 同意拟办意见 后,报分局领导审定。四、评估复核的其他工作(一)根据纳税评估工作情况登记《纳税评估处理情况登记表》,并向上级机关反馈。(二)对纳税评估后需转交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纳税人,制作《纳税评估转办单》,经分局领导审定后,向稽查局办理移交手续。(三)对已完结的纳税评估户的评估资料整理归档。其中,自查补税纳税人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纳税人自查补税的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和税收缴款凭证(复印件);移送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纳税户的纳税评估档案资料,应有稽查局接收的有关资料。(四)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管理建议书》。(五)完成纳税评估中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工作。(六)上级机关要求报送的各项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