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4 16:46:29企业兼并合同公证书( ) 字第 号兹证明兼并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与被兼并方 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于 年 月 日,在 (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前面的《 合同》。经查,上述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印章属实;合同内容符合《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及《 》(相应的法规、规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县)公证处公证员 (签名)年 月 日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证员面前签订,证词中 在我的面前 一句不写。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布日期: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的内容-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4 20:57:48★建造合同收入成本的内容: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建造合同成本:从合同签订开始日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人工费用比例法、直接费用比例法);★合同完成后处置剩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的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相关条件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处理: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以及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相应的会计处理:登记已发生的合同成本、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登记实际收到的合同价款、确认收入费用、确认合同预计损失、工程完工借:工程施工-成本 贷:银行存款 机械作业 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施工-毛利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注意:工程全部完工,应当将 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相关余额冲减 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将 工程施工 科目的余额与 工程结算 科目的余额相对冲;期末,若是 工程施工 余额大于 工程结算 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 存货 项目反映,若是 工程施工 余额小于 工程结算 余额,其差额在资产负债表 预收账款 项目反映;★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处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若是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就不应当再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合同收入费用,而应当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若是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当计提损失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完工时,应当将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合同预计损失=(合同预计总成本-合同预计总收入)*(1-完工百分比)完工部分承担的反映在工程施工中,未完工部分承担的反映在存货跌价准备中;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 20:40:07考点7: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P262)1.总原则(注意案例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具体规则(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按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考点8: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P264)(案例题必考)1.同时履行抗辩权(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2.后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1)适用情形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行使程序①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中止权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②如果对方当事人恢复了履行能力或提供了适当担保,应当恢复履行;如果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可以解除合同。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3 20:08:28一、建造合同的类型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其中, 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建造合同分为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固定造价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价或固定单价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允许或其他方式议定的成本为基础,加上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费用确定工程价款的建造合同。固定造价合同与成本加成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风险的承担者不同。前者的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后者主要由发包方承担。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一)合同分立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二)合同合并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三项条件的,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三)追加资产的建造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三、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一)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两部分。1.合同的规定初始收入,即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2.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并不构成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在合同中商定的合同总金额,而是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而形成的收入。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才能构成合同总收入。(二)建造合同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常见的用于间接费用分摊的方法有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如果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有关条件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