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简 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1 21:56:57(一)、概念 简报是各行政机关之间用来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和互通情况、交流信息的一个文种,是信息类公文中最重要、最常用的一种。它是一种机关文书。(二)、作用1、反映情况。通过简报,可以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及时反映给各级决策机关,使决策机关了解下情,为决策机关制定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2、交流经验。简报体现了领导机关的一定指导能力,通过组织交流,可以提供情况、借鉴经验、吸取教训,这样对工作有指导和推动作用。3、传播信息。简报本身即是一种信息载体,可以使各级机关及从事行政工作的人互相了解情况,吸收经验、学习先进、改进工作。(三)、简报种类 可分为三种类型:1、工作情况简报。主要用于反映工作中的动态和一般工作进展情况。2、经验交流简报。专门用来简要介绍一些工作经验的简报。3、会议简报。在某一会议召开期间,为交流代表观点、反映会议动态而缩写的简报。简报一般都有固定的报头,包括简报的名称、期号、编发单位和发行日期。1、简报名称 印在简报第一页上方的正中处,为了醒目起见,字号易大,尽可能用套红印刷。2、期号 位置在简报名称的正下方,一般按年度依次排列期号,有的还可以标出累计的总期号。属于 增刊 的期号,要单独编排,不能与 正刊 期号混编。3、编发单位,应标明全称,位置在期号的左下方。4、发行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应标明具体的年、月、日,位置在期号的右下方。报头部分与标题和正文之间,一般都用一条粗线拦开。有些简报根据需要,还应标明密级,如 内部参阅 、 秘密 、 机密 、 绝密 等,位置在简报名称的左上方。报尾部分应包括简报的报、送、发单位。报,指简报呈报的上级单位,送,指简报送往的同级单位或不相隶属的单位,发,指简报发放的下级单位。如果简报的报、送、发单位是固定的,而又要临时增加发放单位,一般还应注明 本期增发 (单位) 。报尾还应包括本期简报的印刷份数,以便于管理、查对。报尾部分印在简报末页的下端。1、从全局着眼。简报的作者必须站在单位领导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去观察事情、分析问题。一定要跳出自己工作岗位的 小天地 ,放眼全局,做到 全局在胸 。2、善于抓趋势。所谓趋势性问题,既不是偶然发生的问题,也不是个别的问题,而是反映事物发展的动向性问题。这种动向,有好的,也有不好的,不论哪一种,只要及时抓住,就能提炼出有针对性的好的简报主题。掌握了事物发展的趋势,了解了本单位工作和生产下步朝着哪个方向发展,再去观察问题,就能是非清楚。符合事物发展方向的先进经验、障碍事物发展的不良倾向以及事物发展遇到的实际问题,都是撰写简报应该抓准的问题。3、善于抓苗头。所谓苗头性问题,就是那些代表新生事物的先声、新创造的火花、新经验的先导,具有强大的生命力,采写简报应该对这种代表事物发展方向但还处于萌芽状态的苗头性问题予以高度的注意。不能只注意那些众所周知的典型性事物,还必须特别留神尚未引起人们注意的细小之事,认真剖析,放大比较,沙里淘金,抓出 小中见大 的带有典型意义的问题,用简报宣传、反映。(五)简报的选稿要求 选稿是机关文字工作中常涉及到的问题,但简报选稿最有代表性。选好稿子,必须围绕该简报所在机关的职能来确定主要选稿原则 有的放矢 选稿。简报编辑要从大量来稿中挑出好的稿子,需要注意四个问题:1、思想要敏感。简报编辑的思想敏感应该表现在三点上:一是对中央的方针政策,对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和本单位领导的要作安排,头脑要敏感。既要能够迅速理解其精神实质,又要能够清醒而敏捷地意识到简报在贯彻落实这些部署中应起的作用。二是对周围的事物,对各方面工作的变化和发展,对各式各样的信息,反应要敏感。既能够条理清楚地把这些情况输入自己的脑海,又能够迅速地反应出简报工作应采取的对策。三是对来稿中反映的动向、火花、事物萌芽反应要敏感,既能意识、鉴别,又能牢牢抓住不放,不让好的线索在自己手中白白放过。2、看问题要有预见性。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在不断发展的。作为单位 机关报 的简报,要起到对工作的指导作用,就必须对工作的进程有预见性。也就是说,简报的编辑看问题、审稿子,不能只想到今天,只看到眼前,还是看到明天,还要想到工作的下步发展,这样才能真正抓住符合事物发展方向的先进经验,抓住障碍事物发展的不良倾向,抓住事物发展过程中即将遇到的实际问题,选择出有指导意义的简报来。3、判断要准确。简报编辑的水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对稿子的判断能力上。具体讲,做好稿子的选择工作,应从三个方面搞好判断:一是搞好稿件的真伪和准确程度的判断。也就是通过看稿,要对稿件的真实程度心中有数,对稿件在政治上、政策上、理论上以及工作上的指导意义正确与否心中有数。二是搞好稿件实际价值的判断。有的来稿所反映的问题抓得很准,写得也很清新,也有的来稿反映问题不突出,缺乏指导意义,简报编辑对这两类稿子是容易鉴别的,是能够迅速做出选择的。但有的稿子拉拉杂杂,往往把有价值的内容淹没在一大堆材料中了,对这种稿子,编辑要慧眼识货,能从璞玉中剖露出 和氏璧 来。三是搞好稿件刊发 利与弊 的判断。有些来稿,事情是真实的,观点也是对的,但怎样刊发,什么时候刊发,有的应该掌握一定的火侯。特别的一些反映问题的、对工作提出批评的稿子,在刊发时机上,是早发还是晚发 情况简报 ,让大家都知道,还是发 情况反映 ,只供领导参阅,不扩大宣传范围;在提法和措词上,掌握什么样的分寸、用什么样的口径,这些都需要简报编辑认真动一番脑筋,积极而稳妥地做出判断。4、要灵活掌握稿件的写作质量。有些来稿虽然在写作质量上差一些,但反映的问题都很重要,材料也是翔实的,就应该考虑编发。必要时,简报的编辑还可以亲自动手重写,决不要仅仅因为文字逊色了一点,就把一些很有价值的文稿抛弃。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0 23:37:43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