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试用期条款-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考察期。试用期满,被试用者即成为正式职工。对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法作了如下规范:①不能任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了不同时间长短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②限制试用期的约定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调整或变更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③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④规定试用期不成立的情形。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⑤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⑥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各项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为试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用人单位应为试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⑦对在试用期中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滥用解雇权。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⑧违反试用期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和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无效,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工衣管理规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5 22:31:391.目的:为树立公司形象,形成良好社会效应,促使公司管理及经营效益进一步提高。根据公司的经营性质,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以规范员工的工衣操作。2.职责/权限:行政人事部作为工装联系制作及监督部门,行政人事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3.规定:3.1 公司所有十五级以下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严格着工装(试用期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除外)3.2 试用期员工原则上不做工衣,如有特殊或工作需要需主管总监以上批准3.3公司所有员工,工衣由公司与员工各摊50%,费用分6个月摊消,即离职时需缴回公司的工装款为:(6-转正月数)/6*工装款/2。3.4如因工作时间长,工装损坏或不合身者,在节约的基础上,经过部门经理以上领导及行政人事负责人批准可加做工装,加做标准为:试用期后满一年可加做一长恤两短恤,满叁年加做冬装一套,以此类推。1.用膳:1.1 公司从周一至周六提供伙食,一日三餐,周日不开餐(特殊节日或加班除外)。1.2 员工用膳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2:00-12:40,晚餐:18:00-18:40。1.3 员工膳食标准为每天12元。早餐2元,中、晚餐各5元。1.4 员工必须遵守用膳时间,超过时间原则不予用膳,因工作原因,须提前通知,食堂应做好留餐或加餐安排。2.食堂清洁卫生要求:2.1 食堂工作人员清洁要求:2.1.1 上班上岗前必须做好个人清洁,用洗涤剂洗手。2.1.2 禁止留长指甲、长发。2.1.3 工作时间须带口罩、工作帽等。2.1.4 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格不得上岗。2.2 食品清洁卫生:2.2.1 肉食及海鲜水产类必须冲洗三次以上,保持新鲜、变质一律不准食用。2.2.2 青菜类必须逐颗瓣开冲洗三次以上。2.2.3 生熟食品分开摆放。2.2.4 盛菜用餐盘等应清洁干净。2.2.5 菜案每天清洁,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洗洁净洗后须用清水冲干净。2.3 用具清洁:2.3.1 各种厨房用具使用前、用后须清洁干净。2.3.2 员工用碗、碟、筷用后须用清洁剂清洗,再用清水冲洗,放入消毒柜内清毒。2.3.3 炒菜锅及灶台、灶具,随时保持干净。2.3.4 抽油烟机、抽风扇等每月大清洁一次,保持干净。2.3.5 冰柜每月化霜清洁一次,储物分类摆放,生熟分开。2.4 厨房环境清洁要求:2.4.1 地面随时用水清洗拖干,保持地面无脏物。2.4.2 天花无烟尘及脏物。2.4.3 食堂员工用膳处台面及周围环境保持整洁。2.4.4 经常性地消灭蚊、蝇、蟑螂等。3.服务要求:3.1 食堂工作人员对待员工必须热情,树立为员工服务的思想,把员工当顾客一样对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如有员工态度野蛮或不礼貌现象予以处罚。3.2 公平对待用膳员工,不以视关系在打饭菜时区别对待。3.3 保持厨房卫生清洁。3.4 遇有员工加班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用膳,接到通知应留饭菜,或安排人值班。4.采购规定:4.1 厨师采购应有计划性,根据每天用膳人数,日常平均食量予以采购。4.2 采购时禁止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4.3 采购必须有采购清单,并由对方提供证明单据。4.4 食堂管理人员应经常了解市场行情变化及价格。4.5 采购验收:采购的食物回后经由保安及食堂清洁工负责过称验收,并在采购清单上签字认可。否则,财务不予报销。4.6 行政人事部管理人员每周至少抽查一次。5、成本核算规定每月由行政人事部门专项负责人进行一次厨房盘点,并填报《员工食堂月成本费用核算表》报行政人事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