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 行测知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减小字体增大字体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1.关于玩忽职守犯罪和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关于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规定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用户名:!查看更多评论

分值:100分55分1分

内容:!

通知管理员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