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般性权利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般性权利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般性权利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利:即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合称。

(2)言论自由:此处指广义的言论自由,即表达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

(3)担任国家公职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3.★监督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以及取得赔偿权。

4.宗教信仰自由

5.★人身自由权利: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6.社会经济、文化方面的权利

(1)财产权: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2)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光荣职责)

(4)★物质帮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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