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 行测知识
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因道路施工造成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道路施工作业或者是道路出现损毁,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如果未按规定操作,因此造成通行人员及车辆受损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相关施工负责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在公共场所、路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果未能按规定致使他人受到损害的,施工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参考法律法规条文【军队文职招聘考试信息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百零五条;《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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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基础知识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我国行政领导体制在1982年以前一直是委员制。当时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政务院的会议,须有政务委员过半数的同意始得开会,须有出席政务委员会过半数的同意始通过决议。1954年宪法实施后的国务院仍实行委员制。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与此同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随着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正式确立了我国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