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 - 行测知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总则

1.制订本条例的目的制定本条例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用户名:!查看更多评论

分值:100分55分1分

内容:!

通知管理员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

招警考试备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范畴 - 行测知识

招警考试备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范畴减小字体增大字体招警考试备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范畴

1、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共秩序,又称社会秩序,是指由人们共同遵守一定行为规范而形成的一种有序的社会状态。他主要包括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社会活动秩序等。良好的、井然有序的公共秩序,是维系正常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的前提条件,扰乱公共秩序必然给人们的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带来混乱。损害人们的根本利益。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设定为一节七条,即第23条至29条,其中包括扰乱单位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破环选举秩序,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以煽动谎报险情,投放虚假危险位置或者扬言实施危险行为等形式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非法组织,利用邪教组织、会道门、迷信活动,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产生的有害干扰。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等。

2、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是指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这里所说的不特定是指违法行为可能危害的对象,不是针对某一个人,某几个人的人身权或某项财产权。如果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旦实施,气行为后果就是具有危险性,广泛性。行为人不仅实现往往难以预料,而且难以控制。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生产、工作、生活和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某种行为只是指向或侵犯了特定的即事先确定了某个或某些人的人身安全或特定的公私财产安全,并不直接危及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的公私财产安全,则不构成妨害公共安全行为,而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或侵犯公司财产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定为一节十条,即第三十条至三十九条。其中博阿口违反国家有关危险位置管理规定的行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的行为,盗窃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妨害国(边)境管理的行为,。妨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妨害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违反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违法施工行为,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等。

[1][2]下一页

用户名:!查看更多评论

分值:100分55分1分

内容:!

通知管理员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