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行政法学-行政复议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行政法学-行政复议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行政法学-行政复议1.含义: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机关据此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法律制度。

2.性质: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3.复议机关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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