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制度和主要职权是什么? - 行测知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制度和主要职权是什么?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制度和主要职权是什么?

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任期:每届任期五年。会议制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定当年的大事。主要职权:①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②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③制定或修改基本法律;④增选或罢免国家领导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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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解放军文职公共基础知识之国家主席-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1.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国家机关,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元首,依法行使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的职权。2.组成和任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3.重要职权(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等。(2)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和驻外全权代表。(3)外交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4)荣典权。4.递补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补选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