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法的法源有哪些? - 行测知识

我国行政法的法源有哪些?减小字体增大字体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法源

答: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

3、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依宪法或法律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部门规章(指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发布的规章);

7、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8、法律解释;

9、条约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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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行政法的概述 一、行政法的概念 行政法是重要的部门法之一,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说是调整因行政主体行使其职权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渊源包括一般渊源和特殊渊源。 行政法的一般渊源,包括:(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行政法的特殊渊源,包括:(1)法律解释,包括最高权力机关的解释、司法机关的解释、中央行政机关的解释、地方权力机关的解释和行政机关的解释。(2)际条约与协定。 二、行政法的特点及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它要求行政机关必须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 3.应急性原则 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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