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网:债的概念和产生的根据是什么? - 行测知识
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网:债的概念和产生的根据是什么?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网:债的概念和产生的根据是什么?
1、债的概念
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其享有的权利称债权;负有义务的一方为债务人,其负担的义务是债务。
2、债产生的根据
也称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的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依照民法通则第84条的规定,我国民法上债的发生原因可分为两类:一是基于合同;一是基于法律规定。在各国民法上,可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缔约过失、单方允诺、其他原因。
用户名:!查看更多评论
分值:100分55分1分
内容:!
通知管理员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