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证人出庭及保障 - 行测知识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证人出庭及保障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识民法学-证人出庭及保障1.出庭义务:经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2.特殊保护

(1)适用: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毒品犯罪等,因作证本人或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

(2)措施:不公开个人信息;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禁止特定人员接触;人身、住宅的专门性保护等。

3.物质保障:履行作证义务支出的费用给予补助,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工资等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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