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军队文职面试热点: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红师教育发布2020军队文职面试热点: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办事像 网购 一样方便一、热点背景办理个税、认证养老金领取资格、交通违章缴罚 过去,这些让群众 跑断腿 的事务,如今拿起手机,通过 刷脸 就能轻松解决。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民生细节的变化,折射出中国移动政务的快速发展及中国社会治理进程的变革。积极探索移动政务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依托移动互联网广泛覆盖和精准定位等优势加快向街道、社区、农村等延伸;同时,积极运用移动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二、考点预测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和考核制定了严格标准。其中,粉丝量、转发数和点赞量,将不再是新媒体考核的重点。对此,你怎么看?三、参考解析将政务新媒体纳入监管范囯,实行一票否决制,特别是在与群众互动方面,既増强了互动的实效性,拓宽了范围、増添了便利。但是,随着各级各部门对新媒体运用的与日俱增,政务新媒体也出现了新的问题。一是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僵尸 睡眠 雷人雷语 不互动无服务 等现象也时有发生。二是存在 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 等现象,严重浪费政府资源,对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从表面上看,是对政务新媒体的错误认知;实际上,是价值取向出现偏差。追求点击量,强调关注度,热衷于排名评选,这些对政务新媒体过多地赋能,反而弱化了其最根本的任务和最本质的功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两个指标 ,将改变政务新媒体的硬性考核指标,其中,粉丝量、转发数和点赞量,将不再是新媒体考核的重点。此举,既为政务新媒体減负一是必将推动各级各地完善新媒体的管理考核机制,促进干部以正确的认知和务实的举措管理运用政务新媒体,让干部用心用情用力投入到为民办实事的网络理政事务中去;二是着力解决了政务新媒体领域暴露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优化新媒体考核管理的背后,是对干部思想和作风的优化,使得政务新媒体的价值取向更加务实、更加亲民、更加有效。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有的地方和部门在不求实际实效,但求点击量虚高、粉丝量虚胖,说到底,还是价值取向问题,不利于长远发展,违背服务群众的初衷,让政务新媒体回归正确价值取向,是群众所期、职能所在和发展所需。

2017年考试常识判断题库精练(11)

1.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一间房屋并出租给丙,房租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2.对非领导成员军队文职的定期考核采取()方式。A.半年度考核B.年度考核C.季度考核D.两年度考核3.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应理解为()。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不构成犯罪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4.(多选题)下列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有()。A.原告和被告B.第三人C.诉讼代理人D.证人、鉴定人5.下列法律行为中属于单方行为的是()。A.李某订立遗嘱,将全部遗产处分给长子继承B.王某为购买轿车提供订金C.费某为于某代理购买化肥D.成某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军队文职考试网()题目或解析有误,1.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30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从法律效力上看,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共有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共有人对共有物的所有而对共有人所有权的一种法律保护。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从租赁权中派生出的一项权利,它是基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租赁而对承租人租赁权的一种法律保护。尽管目前各国法律对租赁权的保护已呈物权化趋势,但无论如何,租赁权毕竟还是只是基于合同而产生的一种债权。按照民法的一般规则,对物权的保护应优先于对债权的保护。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应具有高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效力。本题选A。2.答案:B解析:《》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非领导成员军队文职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故正确答案为B。3.答案:C解析:现行刑法第十三条“但书”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所谓“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意思是指该行为在法学理论上已经是犯罪,但出于立法者的考虑,在立法阶段就将此种行为排出在了犯罪行为之外,因此,在司法实践中,自然也就不是犯罪。故正确答案为C。4.答案:ABCD解析:诉讼参与人是诉讼活动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以外的人。诉讼参与人并非仅存在于某一种诉讼程序中,在我国,无论是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存在“诉讼参与人”这一概念。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民诉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行政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参加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和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故正确答案为A、B、C、D。5.答案:A解析:单方行为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双方行为”的对称。单方行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和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两类。前者是指行为人须向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其承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免除债务、撤销代理等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后者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无须针对任何特定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悬赏广告行为、放弃继承行为等,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故正确答案为A。本题相关知识点:双方行为是相对于单方行为而言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人们习惯上亦称之为契约,是指依双方当事人相互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