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解除的概念和特征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合同的解除(★★★简答: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

(二)特征:

1、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

2、须具备法定条件或约定的条件。

3、要有解除的行为。

4、具有溯及力,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三)合同解除的条件

1、约定解除: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双方当事人约定了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2、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预期违约;

(3)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根本违约;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权的行使:

1、解除权是形成权,只要解除权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须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内行使。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1、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

2、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3、已经履行的,根据情况可以恢复原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减小字体增大字体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要约、成立时间、实质性变更)

(1)要约:概念要件(名词解释)、撤回撤销、终止。

①撤回:要约在生效前的收回。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约人。

②撤销:要约在生效后的收回,撤销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约人,要约可以撤销。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

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

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③终止: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

其他几种要约终止的情况:

A未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撤销的要约,于撤销要约通知有效送达被要约人时(即早于被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的时间或与此同时),即被撤销并告终止。

B规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如果被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将其接受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要约即告终止。

C本规定承诺期限的要约,如果被要约人未在一段合同的时间内将其接受要约的通知送达要约人,要约即告终止。

(2)成立时间:合同于按照本公约规定对发价的接受生效时订立。这表明,承诺的生效时间,也就是合同的成立时间。

(3)实质性变更:要约条件中有关货物的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争议的解决等等内容,凡是受要约人答复中载有此类问题进行变更、添加、补充等,均构成反要约。

第2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适用范围(1)公约的主体适用范围:①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且这些国家都是公约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②如双方或一方的缔约国不在缔约国,而依国际私法规则应适用缔约国法律的,此时公约也是用他们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⑥电力的买卖;⑦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除非订购货物的当事人保证供应这种制造或生产所需的大部分重要材料;⑧卖方主要义务在于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减小字体增大字体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

(1)风险分担的原则CISG风险分担原则:

①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风险转移至买方。

②过失划分原则: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后遗失或损坏,买方仍需履行付款义务,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所致。

③国际惯例优先原则:双方当事人业已同意的任何惯例和他们之间确立的任何习惯做法,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④划拨是风险发生转移的前提条件:

A货物在划拨合同项下前风险不发生转移。

B划拨,又称特定化,是指对货物进行计量、包装、加上标记,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等方式表明货物已经归于合同项下。

C当交货涉及运输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到买方,但在货物未划拨合同项下前不发生转移;

D在交货不涉及运输时,风险是在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发生转移,但当货物未划拨合同以前,不得视为移交给买方处置。

(2)风险转移的时间

①涉及运输的交货。

A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时,风险于货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B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物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C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未将这一事实告知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应由卖方负责。

②在途货物的交货。

A对于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B如卖方通过向买方转移运输单据作为交货依据时,则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的承运人时起,风险由买方承担。

③不涉及运输的交货(两种情况):

A在卖方营业地交货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拒受时起转移给买方。

B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时,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才开始转移给买方。

第2篇《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要约、成立时间、实质性变更)(1)要约:概念要件(名词解释)、撤回撤销、终止。①撤回:要约在生效前的收回。一项要约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只要撤回通知于要约送达受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约人。②撤销:要约在生效后的收回,撤销通知于受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约人,要约可以撤销。

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③终止: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于拒绝通知送达发价人时终止。其他几种要约终止的情况:A未规定承诺期限的可撤销的要约,于撤销要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