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文学常识-试论高适《燕歌行》的思想情感和艺术特色。 - 常识判断

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文学常识-试论高适《燕歌行》的思想情感和艺术特色。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文学常识-试论高适《燕歌行》的思想情感和艺术特色。

盛唐诗人,在他第一次北上归来后,创作了极负盛名的边塞诗作《燕歌行》。诗作的思想情感和艺术特色如下:

一.表达的情感极为复杂,如表彰边塞兵将的英雄气概,对百姓饱受战争灾难的痛苦深表同情。

二.描写征战的艰辛,颂扬战士浴血奋战的崇高精神,不满将领帐前歌舞作乐的荒淫,指责当时边塞用兵将非其人。

三.具有奋发激昂的高亢基调,苦难与崇高的对照,反映了出塞征战的慷慨悲壮。

四.此诗多用律句骈语,但并不繁于文采华丽,而是以纵横顿宕,气质深雄和浑厚的骨力取胜;苍凉悲慨中带有理智的冷静,但基调是慷慨昂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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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2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

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指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负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以下特点:(1)受自身性质的限制。不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如法人不能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法人的名誉权遭受侵害,不得主张精神损害赔偿。(2)受法律、行规的限制。如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款。(3)受目的范围的限制。①机关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目的范围的限制。超越目的范围,机关法人无民事权利能力(所订立的合同无效)。②原则上,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不受目的范围的限制;但是,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从事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规禁止经营的民事活动时,欠缺民事权利能力(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民法通则》第36条第2款)。清算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未消灭,而是受到严格限制,仅限于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民事活动。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指法人独立实施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起发生和一起消灭。(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由法人机关予以实现。3.法人民事责任能力。指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法人仅对其法人机关或者工作人员的特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就此,须记住三个法条:(1)《民通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3)《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典型真题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名义说VS执行职务说(1)在什么条件下,法人应当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就此问题,现行立法同时体现了三种学说:①经营活动说。《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②名义说。《民通意见》第58条规定:“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③执行工作任务说。《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2)司法考试中这样处理:①考侵权责任时,以《侵权责任法》第34条为准(执行职务说)。②其他场合(特别是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以《民通意见》第58条为准(名义说)。【II关于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人格权B.自然人和法人人格权受侵害时都可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C.自然人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D.各类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