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有什么具体规定? - 行测知识
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有什么具体规定?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有什么具体规定?
学生在参加开放教育学习期间,如果已经通过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教育形式取得了某门课程的学分(该学分不低于现修专业中被替换课程的学分),且该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的要求,那么,该课程就可以按有关规定对现修专业中的被替换课程进行课程学分替换。
免修免考的基本原则是:⑴作为免修免考替代的课程,其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应不低于现修专业被替代课程的专业层次、教学内容、教学要求。⑵一般情况下,低层次阶段所学课程不能替代高层次阶段课程;⑶各类单科结业证书因其学科发展等因素,在用于免修免考时,会具有不同的有效年限,例如对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会计学和金融学等专业发展和变化较快的专业课程,要根据现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核准单科结业证书的有效性。
免修免考的申请条件是:⑴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各类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专科以上学历者,其原所学某门课程达到现行教学计划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⑵参加电大考试(且具有相应层次的学籍)获国家自学考试取得某门课程单科及格证书者,其所学相关课程予以免修免考,并获得相应学分。⑶一些获得具有一定资质和社会声誉的等级证书、职业证书等的学生,也可以获得证书相应课程免修免考资格及学分承认,如通过国家外语及计算机一定等级以上考试并达到规定成绩者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语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有的证书还是由中央电大为探索和实现学理与非学历的有机沟通、衔接专门设计的,获得此类证书的学生还可以在开放,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学分替换。
免修免考的具体要求:在保证免修免考和学分替换的科学性、合理性的前提下,为更大程度地满足学生的要求,中央电大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央电大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具体规定了免修免考的范围、比例和有效期限等。办法中规定中央电大统设必修课程免修免考的范围及其替代学分的比例和替代方法如下(下述课程为单科结业证书,省级电大自开课程的免修免考及学分替换关系由各省级电大按照中央电大的基本要求自行制定办法):
课程类型替代必修总学分比例替代方式
电大课程(含视听生)100%免修免考
国家自学考试课程40%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学校课程100%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学校课程50%免修不免考
同时还规定:经审核允许免修免考、学分替换的课程,学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学分记载,成绩应该按免考(过去按合格)记载。所有免考课程视为该专业申请学位最低平均分要求分数,因此免考将不影响学生申请学位。
免修免考的办理程序:首先各级电大都会在新生的入学教育阶段,将有关申请课程免修免考的条件和程序、审批与管理流程(包括收费办法)向学生详细介绍。如免修免考的申请程序: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免修免考课程申请并填写申请审核表,同时提交专业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相应课程的教材(或课程的教学大纲)、原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远见和复印件。其次,我们还制定了部分常规课程的免修免考替换达标,以方便学生对照和管理人员查阅。在审核程序上,省级电大负责审核,中央电大负责终审,申请人可在自申请提交之日起的2个月内,受到书面形式有关申请结果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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