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用会计知识讲解-会计档案的销毁 - 常识判断
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用会计知识讲解-会计档案的销毁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山东军队文职招聘考试常用会计知识讲解-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1)由本单位档案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注意: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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