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 行测知识
干部考察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干部考察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了干部考察工作的六项具体程序:(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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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 行测知识
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如何理解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
《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这一规定,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和职责要求。具体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各级党委(党组)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主体。只能由各级党委(党组)决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也可以说,各级党委(党组)是《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主体。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承担具体工作任务。二是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中央关于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权限内行使选拔任用干部的权力。三是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是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实施主体。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任用条例》的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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