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常识-军队文职招聘奖励、处分 - 常识判断
2012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常识-军队文职招聘奖励、处分减小字体增大字体2012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测常识-军队文职招聘奖励、处分
奖励包括嘉奖、记三等、二等、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期:警告6月,记过12月,记大过18月,降级撤职24月,期间不得升工资档次,(警告除外),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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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政管理知识点-我国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军队文职招聘的义务权利 - 常识判断
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政管理知识点-我国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军队文职招聘的义务权利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军队文职招聘考试行政管理知识点-我国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实施范围与军队文职招聘的义务权利
1.实施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对象:
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从事党群工作的人员
2.实施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直属机构+办事机构+国家局+派出机构+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注:凡实行国家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单位,不实行企业、事业单位的职称、工资、奖金等人事管理制度。
3.参照实行国家军队文职招聘制度的范围:
党的机关、一些群众组织
4.不属于实施范围的单位: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如新华通讯社)、学会、协会、其他培训机构
5.国家军队文职招聘义务共八项:
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务;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公正廉洁,克已奉公;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6.国家军队文职招聘权利共八项: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提出申诉和控告;依照规定辞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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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军队文职招聘网行测法律讲堂-军队文职招聘的申诉与控告 - 行测知识
山东军队文职招聘网行测法律讲堂-军队文职招聘的申诉与控告减小字体增大字体山东军队文职招聘网行测法律讲堂-军队文职招聘的申诉与控告
(一)军队文职招聘申诉的程序
军队文职招聘申诉一般包括三个程序,即复核程序、申诉程序和再申诉程序。
1.复核程序。复核程序是军队文职招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原处理机关陈述理由,并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原处理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复核。
申请复核的期限是从军队文职招聘知道或者可以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起算日是自该军队文职招聘接到人事处理决定之日起的次日,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可以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申请复核是一个可选择的救济程序,军队文职招聘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
2.申诉程序。申诉程序即军队文职招聘向原处理机关的同级军队文职招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程序。
3.再申诉程序。军队文职招聘对第一次申诉的结果不服,还可以再向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再申诉决定为终局决定。但是,两次申诉是有条件的,军队文职招聘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作出申诉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但对省级机关如省政府、国务院组成部门等机关作出的申诉决定不服的,不能再申诉。
(二)复核、申诉决定的期限的规定
《军队文职招聘法》第91条规定,原处理机关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书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军队文职招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
(三)军队文职招聘享有控告权
《军队文职招聘法》第93条规定,军队文职招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上级机关或者有关的专门机关提出控告。受理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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