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队文职考试考试言语理解备考:语体风格
一般情况下,口语的表述存在于对话当中。句子相对来说比较简短,遣词用字较为随意,语气生动活泼,平易近人。比如: 赵老说:他心眼不坏。 四嫂:我知道,要不然怎么想着跟您老合计合计呢,一家子的生计都靠他来维持,随时还要提防那些不靠谱的亲戚。 简短的两句话,整体用词比较随意,就是口语化的表达。如果题目在这类语体下进行词义辨析,同学们在选择的时候就要注意,有意识地去选择能够符合语境的词语,比如合计、提防,一般都存在于口语对话当中。 另外,书面语体是一个大类,其中还包括政论语体、科技语体、文艺语体、事务语体四大类。其中有要进行细分。在这里,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当中,倾向于两大类,一是政论语体、一是文艺语体当中的散文类。
其中会出现复句的几率比较大,用词较为规范,前后句中会有一些相关的提示信息。偶尔也会使用一些增强形象性的修辞手法。 比如:煤炭价格跌至低谷,未来也难有起色,作为限煤手段之一的价格杠杆将要长期缺席,政府有形之手,难道不应该更大力度地发挥作用? 可以看出,用词上较为规范,难有起色、长期缺席,在能够判定文段是书面语体的表达后,填入横线上的词语就要有意识地避开口语化表达,同时我们发现整体表述上为了让大家更好理解,用词严谨的同时还加入了拟人的修辞手法,也可以成为提示信息,帮助做题。 文艺语体的散文类就更好理解了,整体表述开放性强,散文类借物抒情,所以感情色彩也会比较明显。 比如:都说母亲是孩子心里最柔软的,不碰,依旧令人温暖,只要一碰,便会被那温暖如蚕丝般裹住,满身柔情,感动。
璀璨的宝石即使被掩埋黄土,也依旧能放出光芒,闪耀的太阳即使被乌云遮盖,也依旧温暖人心。 在明确判定文体为散文后,填入空中的内容要结合文段的感情色彩,生动形象地表述出来。 这就是逻辑填空里面跟大家分享的三种不同的语体风格,需要同学们在做题中体会、积累。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457-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4-25 22:00:10还有观点认为应该归于行政命令。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主要是通过对公民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财物的暂时性控制来达到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并没有对违法企业的财物进行暂时性控制,该观点认为归于行政命令更合适。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民对政府信息具有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作了具体规定,公民也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通过信息公开,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将政府的行为暴露在阳光下,社会公众可以通过获得的信息对政府的行为进行监督,防止政府权力滥用,减少和预防腐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信息公开能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我国现在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高效便民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及时、合理地发布政府信息,可以发挥信息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和质量。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促进信息的交流和共享,节省公众办事的时间和精力,也可以促进政府的办事效率。处理好公开和不公开的关系,要做到以下几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该原则。在现代社会,行政法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行政机关应当尽量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但是如果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则应当考虑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利益保护。遵循合法行政原则。政府不公开的信息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既不能任意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导致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也不能随意缩小信息公开的范围,影响公众的知情权。而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不公开事项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对 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等只是简单提及,需要法律加以详细规定。要正确处理好公开和不公开的关系,既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又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给他人造成损害。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39-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3-22 22:51:44选项A正确。除依法不得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均应在互联网公布。选项B错误。检察院应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而不是向社会。可以向社会公开的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选项C错误。监狱狱务属于司法执行信息,执行信息属于司法公开的内容。选项D错误。律师虽是诉讼活动的参与者,但司法活动的公开性主要是针对国家司法机关而言的,律师作为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社会人员,其代理词、辩护词等不必向社会公开。选项A错误。张法官参与迷信活动,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应当受到处分的情形。选项B错误。李法官并没有出面制止小偷的道德义务,其行为不属于应当纪律处分的情形。选项C错误。何检察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应该超出讯问内容的范围,且其行为有徇私、庇护犯罪嫌疑人的嫌疑,违反了相关规定。选项D正确。刘检察官接访时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途径,是职权行为,做法恰当。
2019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法学题库868-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9-04-26 22:30:38C正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D错误:《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三轮车是违法的财物,但是车上的物品与案件没有关联,不能一并扣押。B正确:《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起诉期限没有规定,所以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正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 被告拒绝向原告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对拒绝的根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错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2条规定: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所以住建委对此可以将个人隐私的部分删去,将其他信息公开。B正确:《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本案中,被申请人为区工商分局,所以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C错误:《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 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所以采用开庭审理的方式是不正确的,应当采用书面审查。D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 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一)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二)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所以区工商分局的决定明显不当的,是可以决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