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现役岗位能力常识储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015年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现役考试在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常识常考的一个知识点,红师教育网整理了有关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相关答题方法,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取得成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中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一并成为我的基本政治制度。要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涵义,我们需要明确这样三个问题: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是什么?二、中在哪些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民族自治地方如何自治? 首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前提,是的统一领导。也就是说要保证主权的完整,是一个中内的自治,而并非独立。其次,只有中境内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才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治。此处特别强调聚居二字,学员通常会将这两个字忽略,但少了这两个字就是错误答案。
而宁夏的回族比较集中,所以成立宁夏回族自治区,诸如此类的还比如中的蒙古族主要聚居在内蒙古,所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中的朝鲜族主要聚集在吉林省东部,所以成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最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如何自治?那就是在这些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由这些自治机关行使对本地方的自治权。 所以,一句话概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涵义:在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中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哪些?中的民族自治地方共设自治区、自治州与自治县三级。其中级别最高的是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自治区的行政首长称为主席,相当于省长。中有五大自治区,分别是1947年5月1日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10月1日成立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958年10月25日成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1965年9月1日成立的西藏自治区。学员应当记住两头,也就是最早成立的自治区与最晚成立的自治区。自治州相当于市级,自治州的行政首长称为州长,相当于市长。中一共有三十个自治州。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自治县的行政首长称为县长,中一共有120个自治县(旗)。有的学员认为民族乡也是少数民族地方居住的地方,因此民族乡也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但这是错误的。民族乡的确是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乡级行政区域,但并没有自治机关,也不享有自治权。所以学员应牢记三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与自治县。 民族自治地方既然享有自治权,那么它们的自治机关都是哪些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政府和人大是自治机关,比如内蒙古自治区的政府和人大是内蒙古自治区的自治机关,大理白族自治州的政府和人大是大理白族自治州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到底享有哪些自治权?分别是:一、民族立法权;二、变通执行权;三、财政经济自主权;四、文化、语言文字自主权;五、组织军队文职招聘考试部队权;六、少数民族具有任用优先权。
2019年考试时政: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在生态保护红线方面,要建立严格的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目前,我国各地已经展开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省区市和宁夏等15个省区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已经划定,计划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勘界定标。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缺乏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全国性法律法规,现行法律中对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规定较为抽象,使得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仍然存在一定障碍。目前,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立法方面的探索,但由于缺少全国性法律的指导依据,各地在探索过程中容易出现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内容存在不同或冲突的问题。此外,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还存在与相关制度衔接的问题。因此,要实现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其一,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立法。应当建立健全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法律法规体系。具体来说,目前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制度多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存在,少数存在于法律中的规定也多是抽象且原则性的内容,难以被具体操作。而根据生态保护红线自身涉及范围广以及一条红线贯穿全国的特点,我们应该通过法律规定将中央和地方结合起来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并且,除了要制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综合性法律法规外,也要探索制定单行法,两者相互结合才能更好地对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其二,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程序。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审批是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一个重要程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审批制度是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专门的力量,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方案,然后将方案交由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布实施。然而,由于《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属于规范性文件,各地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方面仍存在审批程序和严格程度各异的情况。为解决这一问题,应该在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中体现专门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审批程序,使得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审批程序的实施可以得到统一,各地可以通过统一的程序和标准来确定红线区域。同时,由于生态保护红线的面积可能会逐渐增加,因此,制定统一的红线划定审批制度也为日后新增的红线确立了划定审批标准和程序,以此来保障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国“一张图”。其三,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程序。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原则上不能随意调整用途和范围,但是如果因为涉及重大的民生保障项目或者国家战略所需而需要调整的,则可以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对红线边界进行调整。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通过健全国家统一的生态保护红线调整程序,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制度,禁止出现一些地方为了本地利益,对红线进行不合理调整或进行非法“瘦身”的行为。其四,建立统一的生态保护红线准入标准。根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的规定,应该对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管控,即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而根据我国《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规定,禁止开发是指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因此,禁止开发区域并不是完全禁止利用,而是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主体功能定位的建设和开发,也就是说,生态保护红线区内应该允许不违背和不破坏生态保护红线主体功能的利用行为,以此来实现生态与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同时,由于我国生态保护红线所划定的保护区域又多集中于我国较为贫困和落后的区域,完全禁止利用也可能不利于各地方的脱贫等工作。但是,由于生态保护红线的本质是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的底线和生命线,如果允许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进行开发和利用的行为,又似与红线本质上的保护特征相违背。为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应该加快建立国家统一的红线准入机制,否则就会出现各个地方红线准入和管理标准不一的问题,导致红线的底线性质被突破,难以真正实现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的保护。其五,处理好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协调与衔接。由于生态保护红线所划定的范围较广,既包括已经划定并有相关法规对其进行管理的禁止开发区,也包括尚未划定且没有专门立法对其进行管理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因此容易与管理该范围的其他法律法规在内容上发生重叠。如果不处理好这些相关法律之间的关系,生态保护红线的立法也就容易出现与相关法律及制度“撞车”的现象,即不同的法律对同一个区域或行为有着不同或者相互冲突的管理规定。因此,应该梳理清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相关制度之间的关系,对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与相关制度的管理边界进行界定,协调和处理好各个制度之间的关系。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凝结了多民族智慧的制度-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4 19:28:16第五节凝结了多民族智慧的制度一、行政区和官制第五节凝结了多民族智慧的制度二、教育制度与九品中正制1、官学数量大大减少,学校教育总的趋势是衰落了。2、九品中正制亦称九品官人法,是曹魏时期豪门大族为了垄断政治权利而制定的一种人材选任制度。220年,曹丕代汉称帝前,为取得世家大族的支持,接受了颖川士人陈群的建议,开始实行九品中正制度。其法是:司徒选择在中央任职的士族门阀,使他们担任本州、郡的大中正或中正官,负责考察散处在各地的本州郡士人,综合他们的门第、德、才定出 品 和 状 。 品 分为上上、中上、下上、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状是根据士人的德才行为下一个简短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品和状写好后呈报吏部,以此作为政府选官的依据。(1)门阀制度与文化:门阀制度及其特点 士族与庶族 郁郁涧底松 (寒士之悲鸣) 文学家族(2)门阀制度及其对文化的影响古代达官贵人之家的大门外有两柱,左曰 阀 ,右曰 阅 ,因之有 门阀 或 阀阅 之称。此种人家世代为官并控制着思想文化,故谓之 世族 或 士族 ,而且因其权势显赫,亦称之为 势族 。门阀制度始于东汉,兴于魏晋,盛于南朝,衰于南朝末年。九品中正制为其政治基础( 公门有公,卿门有卿 ),荫户制是其经济基础(占田占山令与庄园经济),儒学是其思想基础( 不通一经,不能解褐 ),士族联姻和修谱谍是其宗法保证(政府专设谱局, 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士庶之际,实自天隔门阀制度是我们认识魏晋南北朝历史文化的基点。此一时期整个社会的贵族化倾向,人物风范气度的变化,士族特有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形成,文学家族的产生和文人集团的兴起,文化艺术的全面发展,审美思想重情、尚丽、追求神韵等趣向以及审美品格全方位的提升等等,无不打上了 门阀文化 的深刻烙印。与此同时,作为士族相对立的庶族也是门阀制度的产物。所谓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 士庶之际,实自天隔 之说突出地反映了贵族阶层与一般地主或平民之间的严格界限和激烈矛盾。寒门之士被压制而不得施展才能以致困顿终身的悲苦愤怨成为魏晋南北朝文学中一种尤其打动人心的声音。左思和鲍照即为寒门文人作家的杰出代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文学家族魏之曹氏(曹操、曹丕、曹植、曹叡) 阮氏(阮瑀、阮籍、阮咸) 应氏(应瑒、应璩q ) 嵇氏(嵇康、嵇绍) 晋之张氏(张载、张协、张亢) 陆氏(陆机、陆云) 潘氏(潘岳、潘尼) 左氏(左思、左芬) 东晋至南朝之谢氏(谢道韫、谢混、谢灵运、谢惠连、谢眺)、东晋王氏(王羲之父子) 刘宋之鲍氏(鲍照、鲍令暉) 齐梁之萧氏(萧子显、萧衍、萧统、萧纲、萧绎) 梁之徐氏(徐摛、徐陵) 庾氏(庾肩吾、庾信)第五节凝结了多民族智慧的制度三、兵制与法制府兵制从西魏到唐朝玄宗天宝年,府兵制存在了200多年。这是封建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兵制,西魏和北周是它发展的前期。府兵制有一套完整的征召入伍、训练管理和指挥作战的办法。统一指挥和训练,生产和战斗合一,是它的两个最重要的特点。法制:略四均田制与赋税制均田制是北魏中期到唐前期的一种土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