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著作权与著作法-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1 20:24:42一、著作权(即版权)(一)著作权的权利范围(P282)(二)著作权的特征(P282)⒈无形性:一方面,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的存在,不以其在有形载体上的固定为要件。另一方面,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不以实际占有有形物为要件。⒉专有性:著作权人对著作权占有、使用和处分,又称 垄断性 和 排他性 。⒊时间性: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有关权利有效。过期失效,成为公共财产。⒋地域性:仅在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并受到保护。可在国际著作权保护的规则下,签订双边、多边或国际条约来扩大保护区域。二、著作权法(P283):确定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并提供保护,调整因创作、传播、使用作品而产生的各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一)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原则:1.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立法原则:集中反映在《著作权法》 总则 的第一条中,即 为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利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⑴ 根本原则 保护作品作者和传播者的利益、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⑵ 另一项原则,是尊重国际著作权保护惯例、积极参与国际性的著作权保护。(二)我国有关著作权法的主要法律法规(P284)6个《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此外,最高法院和检察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也是解决我国著作权民事、刑事纠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