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考试常识积累:结婚与离婚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结婚与离婚”相关常识介绍,备考2020年国家军队文职考试多积累肯定没错!结婚婚姻,又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行为。(一)结婚的条件1、结婚的实质条件(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4)禁止一定范围的血亲结婚。《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5)限制患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疾病的人结婚。2、结婚的形式条件结婚登记是我国自然人结婚的法定形式要件,是确定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二)忠诚协议(1)“夫妻忠诚协议”也应当遵守民法的禁止权力滥用原则;不得通过协议约定限制、侵犯另一方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比如限制离婚自由、人身自由等,类似条款即使约定,也是无效的。(2)协议约定的关于对家庭财产的分配,不能影响另一方的基本生活并且数额要符合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3)在诉讼中证据是尤为重要的,所以依据“忠诚协议”分割财产,就需要提供另一方“不忠诚”的证据,很多离婚案当中当事人拿着协议但是又没有拿出另一方出轨的证据,导致自己的诉求得不到支持。(三)婚姻的效力1、无效的婚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2、可撤销的婚姻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一年之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离婚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这种不幸发生时,大家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哪些情况是不可以离婚的。(一)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适当的处理。协议离婚必须合法。(二)诉讼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三)不能离婚的情况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解除同居关系(一)未婚子女谁来抚养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较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二)同居期间的钱怎么分同居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如果双方之间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对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如果查明双方各自的出资比例,则按照各自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确实无法确认双方各自出资比例的,则按双方共有财产原则,均等分割。刷题巩固1、下列行为属于公民正确行使法定权利的是()①陈某向有关部门举报公交站旁的诈骗团伙②林某将朋友送给他的手表又送给自己弟弟③张某在妻子中止妊娠后第四个月起诉离婚④吴某应聘时受到用人单位性别歧视而将其起诉A.①②③B.①②④C.②③④D.①③④第二步,《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三步,张某在妻子终止妊娠四个月提出离婚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因此,选择B选项。①《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②《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物权法》第六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可知林某已经拥有手表所有权,而后可以无偿将其赠与弟弟。④《就业促进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海南军队文职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结婚率连降、离婚率攀升
统计局和民政部的数据显示:从2013年开始,中结婚率出现五连降。到2018年全结婚率只有7.2,创下2013年以来的新低。而中的离婚率已经连续15年攀升。 结婚率降,离婚率升,原因何在,众说纷纭。其中,中年轻人自由度增大、独立性增强、经济能力提高以及婚姻质量标准和社会宽容度的提升,是导致目前中婚姻状况的重要因素。 从一定意义上讲,在经济条件和社会心理允许的情况下,结婚率下降和离婚率上升都是享用自由和对自己负责的合法方式。婚姻是两个人的结合,两情相悦是必要前提,1+12是正常期望值。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和期望值,不将就的结婚,既是对自由的享用,也是对自己的负责。同理,如果婚内生活质量不高、夫妻矛盾难以调合,婚姻延续会带来其他更严重的问题,离婚同样也是享用自由和对自己负责。
2017年辽宁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高分技巧之——最优选项
距离2017年辽宁省军队文职考试考试越来越近,怎么重点复习,怎么快速提分成为很多考生的难点,红师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给您最全面的的备考指导,冲刺看这里! 言语理解与表达这一模块不同于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客观性试题,试题所选取的材料以及选项的编写无不体现着出题人的主观色彩,正是因为这难以回避的主观性,在言语试题的作答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几个选项都有一定道理或者四个选项的说法都有问题的题目,每当这时便是考生最纠结的时候,其实这样的试题并不是题目本身有问题,而是言语的题目所考查的本来就是大家瞬时提炼重点以及择优选答案的能力。那么问题来了,如何才能做到择优呢?什么样的选项才算是最优的呢?接下来就让红师教育专家为大家进行解答。
举一道真题为例: 很少有人会视婚姻为儿戏而动辄闹离婚。如果说结婚好比试错(如果事实证明结婚选择没有错误,婚姻双方就皆大欢喜,白头偕老),离婚则好比纠错,法律一方面为试错提供了方便,也就应当同时为纠错提供方便,甚至可以说,提供后一种方便比提供前一种方便更重要。 这段话主要是说() A.婚姻是个试错纠错的过程 B.有些人对结婚离婚的态度很随便 C.结婚是为了试错 D.必须保障离婚自由 这是一道典型的主旨概括题,文段的重点句为甚至之后的内容,但是在找到重点句之后我们发现,四个选项中似乎没有一个是与重点句的意思完全一样的说法,所以很多考生第一次遇到这道题的时候索性胡乱选择一个答案,或者根据文段当中对结婚、离婚所打比方,干脆选了A。
所以,做这道题的第一步找重点句,是必须有的过程。文段重点句为甚至之后的内容,甚至之后说的是法律为离婚提供方便比为结婚提供方便要更重要。突出的是要为离婚提供方便,根据离婚这一主体,四个选项中只有D提到了同一主体,所以对于这道题而言,D就是我们要找的最优选项。 不知根据刚才真题的解析,小伙伴们是否明白了什么才是最优选项,主旨概括题的最优选项一定是立足于重点句的含义,选一个相比之下与重点句句意最接近的,或者突出重点一致的就是我们要选的正确答案了,在这个过程中切记锱铢必较,主观性的试题,过于较真会把自己逼入学习言语的死胡同,同时也会让自己错失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