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24):合同成立过程之描述

1.《合同法》第13条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缺一不可)。2.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有两个例外!详后)。(1)仅受要约人享有承诺的资格。(2)承诺须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3)承诺的对象只能是正在生效的要约(要约邀请不能作为承诺的对象)。(4)原则上,承诺自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有例外!详后)。3.承诺的对象只能是正在生效的要约。未生效的要约、被撤回的要约、被撤销的要约均不能作为承诺的对象。(1)要约系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未“作出”的要约不能生效。(2)对不特定人作出的要约(如构成要约的商业广告、自动售货机),自作出时生效。(3)对特定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4)对特定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相对人了解时生效。(5)要约生效前,可撤回要约。撤回的要约不能作为承诺的对象。(6)要约生效后,可因撤销等原因失效。失效的要约不能作为承诺的对象。

2016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经济学)冲刺试题及答案一-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7-20 21:31:581). 下列有关承揽合同的表述正确的是( )。A.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B.承揽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时解除合同C.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把任何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D.承揽人可以不经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1)选项AB: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因此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选项CD:承揽人将其承揽的 主要工作 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 辅助工作 交由第三人完成(元需经定作人同意),并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2). ( )制度具有易于监管,规模效益高等特点。A.单一银行B.持股公司C.连锁银行D.分支银行正确答案:D3). 下列属于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有( )。A.效率原则B.恰当原则C.适应原则D.经济利益原则E.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税收收入划分的原则:效率原则、适应原则、恰当原则、经济利益原则。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会计学)冲刺试题及答案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 18:52:371). 关于履约保证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是履约担保,是指中标人或者招标人为保证履行合同而向对方提交的担保B.通常使用的方式是履约保证,即由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C.一般而言,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D.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可以拒绝提交,并不视为放弃中标项目E.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A项,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是履约担保,是指中标人或者招标人为保证履行合同而向对方提交的担保。B项,履约保证金实际是履约担保的通称,其形式有多种,通常使用的方式是履约保证,即由招标人、中标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中标人履行合同。C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D项,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E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2). 下列选项中可能获得发明专利的是:A.永动机B.一种新型电脑芯片C.一幢造型别致的建筑物D.一种扑克牌的新玩法正确答案:B3).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 )。A.关税政策与失业补贴政策B.存款准备金政策C.政府转移支付政策D.再贴现政策E.公开市场业务正确答案:BDE答案解析: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包括法定准备金率、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操作,AC两项都属于财政政策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