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 20:52:5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人处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地位,除须承担纳税义务外,也仍然享有自己相应的法定权利。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1)知情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要求保密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对自己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及有关资料保守秘密。(3)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优待权。(4)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请求权。纳税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有权提出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5)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6)陈述权、申辩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享有采用一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对自己的行为作出陈述与辩护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向法院提起诉讼等。(7)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认为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不当,致使自己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时,有权要求税务机关进行赔偿。(8)其他权利。如当税务人员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通知书时,被检查人有权拒绝税务检查的权利;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各种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和控告的权利;纳税人按规定没有代收、代扣、代缴义务的,有权依法拒绝税务机关要求其代收、代扣、代缴等。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义务(1)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义务。(2)按规定设置账簿,并正确使用、保管有关凭证的义务。(3)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义务。(4)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5)滞纳税款须缴纳滞纳金的义务。(6)接受税务检查的义务。(7)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起诉。(8)其他义务。如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义务;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等。A.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B.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C.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D.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诉讼
民事义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19:53:17*一、概念*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权利人利益或权利实现或行使的法律手段或曰必要性。*二、分类:*1、 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2、 主义务与从义务*3、 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4、一般义务与附随义务第五章 自然人*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掌握自然人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宣告死亡、自然人的住所等内容。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什么是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一、 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得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决定某种对象究属主体还是客体的法律依据。*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就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对此概念的理解:*1、权利能力所要解决的是某对象成否成为民事主体的问题,有之则为主体,无之则不能作为主体。*2、权利能力并非天赋,而是法律赋予。*3、权利能力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可转让、抛弃。*二、现代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1、平等性。每个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是一样的、无差别的、不分男女老幼、种族、民族、肤色等。(见民法通则第10条)*2、统一性,既为权利主体,又为义务主体,是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3、内容的广泛性。这种权利能力使民事主体可以广泛的参加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享有广泛的权利和承担各种各样的义务。*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的差别与联系*(一)差别*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民事权利是民事权利能力得以实现的结果。权利能力是抽象的,而民事权利则是相对具体的。*2、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民事权利既可以为直接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一定行为,如合同而取得。*3、民事权利能力与人身不可分离。而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却可以依法放弃或转让 。*(二)联系:权利能力的存在是民事权利的存在的前提。*四、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起始与终止*《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一)始于出生。*出生时间的确定:*依《民通意义》第1条规定:自然人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二)终于死亡*民法上所讲的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1、生理死亡。其时间确定:*(1)自然人在医院死亡的,以死亡证上记载的死亡时间为准。案件当事人对自然死亡有争议的,应以人民法院调查后确定的死亡时间为准。*(2)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2、宣告死亡*(1)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准。*(2)若被宣告死亡人仍活着,则他的权利能力仍然存在。*五、胎儿的利益保护*有三种立法体例:*(一)总括保护主义:瑞士民法典、台湾地区民法典*(二)个别保护主义:法国民法典、德国*(三)在不承认胎儿具有权利能力的前提下,考虑其某些特殊利益给予特殊的保护。*我国继承法第28条采取了(三)的做法。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重组义务-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13 20:03:49重组义务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1.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2.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3.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该预计负债金额。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下列情况同时存在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1.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2.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A.自愿遣散费 B.强制遣散费C.剩余职工岗前培训费 D.不再使用厂房的租赁撤销费A.确认预计负债400万元,并在报表中披露B.不作任何处理C.作为或有负债在报表中予以披露D.作为或有负债确认400万元『正确答案』AA.或有负债不包括或有事项产生的现时义务B.对未决诉讼、仲裁的披露至少应包括其形成的原因C.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或有资产应予披露D.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或不发生加以证实『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或有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选项A,不正确。选项B,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A.因或有事项而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B.因或有事项很可能获得的补偿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C.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需要披露D.在确认负债的同时应确认的费用和支出,在利润表中与其他费用和支出项目合并反映E.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如果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是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因或有事项而得到的补偿,只有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