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河南基层军队文职考试考试行政能力测验特点盘点

2010年省基层考试已结束,红师笔试事业部将针对此次行政能力测验试题特点进行盘点,望考生能够客观的了解考试,总结自己的表现,定下心迎接后面的考试。 2010年河南省基层考试行政能力测验试题呈现了如下三大特点: 一、体现出全面性 2010年河南省基层政法考试行政能力测验部分依旧体现出考试的全面性特点,对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五大科目进行了考查。这种考试形式包含了语文基础、逻辑、文史、社科、数学、时政、法律等方面的知识,体现对应试者快速准确分析并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以及对知识结构全面性的考核。无论从考试的形式还是内容上都体现出基层军队文职考试公平、公正的精神,对于各科各类的考生都不偏不倚,也保证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都是全面的综合性人才。

所以行政能力测验部分的大部分题目均体现出基础性的特点。所谓的基础性也是针对与相关工作密切联系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笔纸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所以根据对试题的分析,大部分的试题都符合这一标准,这种基础性即考查了考生对专一学科的掌握,也是对考生应知应会基本素质的考查。 可是这种基础性并不等于简单,虽然内容是基础的,但是多变的考查形式还是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比如言语理解与表达和推理判断以及数量关系部分的考题在作答时需要进行一定的推理、理解、推测和运算才能确定答案,这也是行政能力测验部分的难度之所在,这就需要考生有活的思维来解决。 三、侧重能力考查 总所周知,行政能力测验是对考生迅速分析并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然而这种能力的考就体现在行政能力测验考试时间紧,题量大,形式多样化之上,纵观本次考试基本也体现出这种特点。

大题量和适时调整的模块顺序也体现出出题者与考生的博弈。所以考生要具备应试而变的能力,注重平时的能力培养,无论出题者如何变都能以不变应万变,是为识时务者!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 20:02:5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对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