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以家庭为中心的等级秩序的道德化-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8 16:02:22以家庭为中心的等级秩序的道德化:「理分」和「直」。自古以来,父权制家庭就是中国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在家庭内部,父亲和儿子并无平等可言;在家庭以外,君子和小人也是不平等的。当道德被视为等级秩序组成之家族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正当性基础时,道德的内涵必定被赋予特殊限定,这就是处于不同等级的权利义务之不平等。这种不平等不仅被视为正当,还是「善」的,我们将其称为「以家庭为中心的等级秩序道德化」。我们可以同孔子对道德价值中「直」的解释来说明。「直」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正直。有一个人对孔子说,父亲偷了羊,他的儿子去告发他,那人认为这样是正直的,但孔子却认为不对。在以家庭为中心等级化的道德秩序里,家庭成员内部关系不同于和别人的关系,家庭内部处于不同伦常等级中的人必须各守其份。儿子不能告发父亲,父亲也要袒护儿子,这叫「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由此可见,儒家道德中「直」是等级秩序中的一种关系,家庭外部的行为规范不能同于家庭内部。在家庭内部父子为两个不同的等级,儿子有儿子的责任和义务,父亲也有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两者之间并不平等。这个等级秩序是普遍化的,对所有的父子都适用,由此形成所谓伦常秩序。等级秩序进一步推展,这就是所谓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样一来,社会由等级秩序构成,而且每人必须将等级秩序中的规范视为道德。这个观念后来经荀子进一步发挥,推广到政治秩序之外的经济制度中。荀子提出「贵贱有等,长幼有序,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把整个社会的等级秩序和相应经济地位都道德化了。显然,这种道德跟我们今天讲的人与人之间平等的道德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今天人们对这种道德观念不容易理解,以致产生不少错误的问题和毫无意义的争论。比如,1990年代有一位学者认为中国古代道德不能形成秩序。他以孟子为例,孟子说过,礼之端是辞让。这位学者论证说:在辞让原则上是不可以形成社会秩序的。例如我们买东西的时候,如果人多,就要排队,这就形成了秩序,但是如果人们互相礼让,就构不成秩序,因此他认为中国传统道德不符合康德所说的规范性和普遍性。实际上,这是对中国经典的一大误解。其实辞让只是礼背后的价值,强调道德感中重群体和他人感受这一性质,而在大多数场合不是指具体的行为规则,即它不是规范。真正的规范是由礼构成的一个普遍的等级秩序,它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基础。

2019年考试必看法律常识:反家庭暴力法

《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制定本法。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第五条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六条国家开展家庭美德宣传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增强公民反家庭暴力意识。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在各自工作范围内,组织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教育。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宣传。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第十条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调解家庭纠纷,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的发生。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化解工作。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第十八条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第十九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第二十二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对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进行法治教育,必要时可以对加害人、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第二十四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第二十五条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第二十七条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第二十九条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第三十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第三十一条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六条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一是强制报告。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其他单位,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责任、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我们在法律上规定,对于不报告的情形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告诫书。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那么公安机关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可以给他出具一个告诫书。这个告诫书要记录加害人的身份问题、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并且这个告诫书可以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家庭暴力案子的证据。三是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受到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状况,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受理。对一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强制、威吓无法进行申请的特殊人,其他有关组织和个人还可以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必须受理,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在72小时要做出裁定,是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是不发,特殊情况须在24小时内做出。——END——看完以上知识点,下面来几道题巩固一下吧。刷题巩固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后,应当在()内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内作出A.七十二小时十二小时B.四十八小时二十四小时C.七十二小时二十四小时D.四十八小时十二小时0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执行,下列有关表述错误的一项是()A.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B.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C.用人单位发现本单位人员有家庭暴力情况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做好家庭矛盾的调解工作D.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不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