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初步形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4 22:54:00、中央集权制政体的初步形成我们一般讲,中国封建社会是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制度,其实,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中央集权,是指中央政府与地方的关系,君主专制是指君主与大臣的关系。这种制度的初步形成,就是在战国时期。1、郡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郡县制度,产生于春秋时期。县,春秋初期是秦、楚、晋等国把兼并或没收的土地与小国改设为县,是由君主直接统治的区域。春秋中期以后各国设县逐渐多起来,最初的县设在边地,带有军事设防的性质。后来变成了一级行政区划。郡,在春秋末期出现,最初设在戎狄杂居的地方。郡和县的区别,开始时不在地域的大小,而在郡远而县近,郡荒凉而县富庶,所以这时郡的地位要比县低。晋国赵简子誓师说: 克故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战国时,除齐国外,各国都设立郡县。战国初,郡、县平行。战国中期以后,从三晋开始,随后在楚和燕,都在郡下设县,成为郡县两级制。郡、县制的推行,使各国(齐国除外,设都,设五都)形成了中央、郡、县、乡、里、邑、伍等一套比较系统和健全的金字塔式的行政机构,农民、奴隶和手工业者被压在最底层。郡县的官吏由中央委派,国君直接掌握着郡、县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大权,这样加强了中央集权。2、封建官僚制度的建立上次课,我们已经讲过官僚制和世卿世禄的区别,因此这里不再详细讲,大家参看讲义189-190页的内容,掌握中央文武分职,文以丞相为首,或以将军为长,这样既有利于各自发挥其长处,又分散了大臣的权力,有利于互相监督,便于国君控制。官僚制度建立后,以俸禄为报酬,经常进行考核,并用玺、印、符作为任免官吏、传达教令、调遣军队、派遣使者的凭证。

2017公共基础知识:法制史之中央司法机关-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1.大理寺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大理寺以正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下设正、丞、司直等,职掌中央司法审判权,审理中央百官与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对徒、流重罪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须奏请皇帝批准。2.刑部刑部是中央司法行政机关,其正副长官为尚书和侍郎,职掌案件复核权,即负责复核大理寺判决的徒、流刑案件,以及州县判决的徒刑以上案件,并有权受理在押犯申诉案件,如有可疑可令原机关重审,死刑案件移交大理寺重审。3.御史台御史台既是中央行政监察机构,也是中央法律监督机构,其正副长官为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唐代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和察院,其职掌的法律监督就是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同时,遇有重大案件,也参与审判,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