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委托印刷-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4 10:43:57一、关于书刊委托印刷的规定(一)对书刊出版单位的规定(二)对印刷企业的规定二、关于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的规定(一)对出版单位的规定(二)对复制单位的规定三、光盘类出版物的SID码第一节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一、关于出版物市场管理的一般规定二、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规定三、关于出版物分销的规定(一)对出版物分销的共同性规定(二)对出版物批发的规定(三)对出版物零售的规定(四)对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规定第二节国家对出版活动的扶持政策一、实行优惠的经济政策二、扶持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一)从制度上确保教科书出版发行秩序(二)在政策和物质上支持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三、扶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与盲文出版(一)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活动的扶持(二)对盲文出版活动的扶持四、扶持在农村和特殊地区发行出版物五、组织和扶持重大出版工程六、设立专项基金

民法的渊源-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19:47:58第六节 民法的渊源*法律的渊源(source of law)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从不同角度讲,法律的渊源的意义也不同,可谓其为 本源 ,即其所源何处。也可谓其表现形式。*法的渊源有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之分,其划分依据是规范是否以国家制定的法律文件中的明确条文形式表现出来。*我们在这里所讲的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表现形式。民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判例法、习惯以及法理等。但在我国,民法渊源主要是制定法。*一、制定法*(一)《宪法》中的民法规范*(二)民事法律*(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解释*(四)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五)最高司法机关的解释*(六)较大市以上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较大市以上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七)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八)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中的民法规范*二、国家政策*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三、习惯*从无强制约束力的习惯上升为有强制力的法律,须有两个条件,即,首先要确实存在习惯,其次,这类习惯经国家有权机关通过指导性文件形式认可。*《物权法》第85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合同法》第22、26、60、61、92*四、判例在我国,判例是否可作为法律的渊源,存在不同的看法。王利明先生认为应在我国建立建立判例制度。

刑法的绪论-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23:20:041.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具体些说,刑法是掌握政权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2.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3.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4.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5.刑法典:是以国家名义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刑法的法律,是刑法的最主要存在形式。6.单行刑法:国家以决定、规定、补充说明、条例等名称颁布的,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刑罚或者刑法的某一事项的法律。7.刑法的性质:内容上 (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秩序到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都有所涉及(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针对最严重的违法行为(3)调整手段的严厉性: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形式上 (1)刑法是基本法(2)刑法是实体法( 3)刑法是公法8.刑法的目的:就在于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护法益9.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人民,打击敌人,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10.刑法的机能:就是刑法在社会生活中应当具备的作用,它是实现刑法目的和任务的手段。(1)保护法益机能(2)保障人权机能(3)规制行为机能11.谦抑思想:就是不应当将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作为刑法的处罚对象,作为刑法处罚对象的只能是那些不得不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12.刑法规范:是以禁止、处罚犯罪行为为内容的罪刑规范。(包括行为规范和裁判规范)如刑法规定有盗窃罪、遗弃罪,其中所蕴含的规范就是:不得盗窃、义务者必须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13.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我国刑法是采用编、章、节、条、款、项的结构来编排的。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14.刑法解释:是对刑法规定用语的意义进行说明,是赋予刑法规范特定含义的思维或者实践过程。分类:(1)主体不同立法解释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刑法规定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 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的法律解释(2)方法不同文理解释 亦称文意解释或者文法解释,是根据刑法条文的文词字句进行的字面解释。论理解释 指参酌立法背景、目的、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对刑法规定做逻辑分析,阐明刑法用语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当然解释) 指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但依事物属性、处罚目的以及当然的道理,推论刑法所没有明文规定的事项,但要在刑法规定适用范围之内。(扩大解释)(限定解释)刑法解释原则:(1)不能超出罪刑法定原则(2)文理解释优于论理解释(3)解释时必须注意条文之间的协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