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作为与不作为-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1 19:48:03作为与不作为1.概念作为:即积极的行为,指以积极的身体举止实施刑法所禁止的行为。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有多种表现形式,如利用他人、物质工具、动物或者自然力等等。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体现为违反禁止规范与命令规范。2.不作为犯罪的分类真正(纯正)不作为犯: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遗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等。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行为人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注意:刑法中通常以作为方式实施的犯罪并非一定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施成立犯罪。3.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案件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角度解释其都成立该罪。例如,甲驾驶机动车经过十字路口,前方红灯,甲驾车闯红灯,撞死行人乙。甲的行为可以分别从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角度解释构成交通肇事罪。(2)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成立某罪要求客观行为同时包括作为和不作为的行为内容。例如,抗税罪的成立既要求行为人有暴力、胁迫等行为,还要求实施不缴纳应当缴纳税款的行为,两者结合才可能成立抗税罪。注意:不要形成这样的思维定势,即一个犯罪要么是作为方式,要么是不作为方式。实际上,有些犯罪的行为方式想当复杂:有的是作为方式,有的是不作为方式,有的是作为与不作为相结合的方式。判断一个犯罪是哪种方式,首先要判断构成犯罪的行为内容,即哪个或哪些行为是刑法要评价的内容,再根据其内容判断表现方式。A.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B.就放火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C.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犯D.就保险诈骗罪而言,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解析: 本题主要考核作为与不作为的判断与区分。(1)就放火罪本身来说,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但就本案来说,甲家中停电而点蜡烛,这一行为本身是一个社会中立行为,跟犯罪没有关系。构成犯罪的是甲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火灾而故意不采取防止措施的行为,这一行为方式属于不作为方式。A选项正确。(2)如果说甲的放火罪行为是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那么纵观本案,与作为相联系的行为只有点蜡烛的行为。但这一行为在刑法上并不是被禁止的行为,只是因为该行为,甲负有防止发生火灾的作为义务,换言之,作为先行行为的点蜡烛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行为。相应地,不能说甲的行为属于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B选项错误。(3)就诈骗罪来说,其行为方式可以是作为的,也可以是不作为的。不作为的诈骗行为表现为:被骗人已经陷入处分财产的认识错误,行为人负有告诉对方真相的义务,但没有履行这一义务,而是通过自己的行为维持或者强化了对方的认识错误,从而使得对方基于该错误处分了财产。本案中,甲使用欺骗方法,向保险公司主动提出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不会主动理赔),致使保险公司产生错误认识,误认为自己应该理赔,进而处分了保险金。这一行为属于作为的表现方式。C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答案为A。
2020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范文:大格局 大作为
影响一个人的发展因素有很多,但其中最为核心的便是一个人受到的局限有多大,其实质是一个人的格局的大小。再大的烙饼也大不过烙它的锅,想要征服高峰起码心中得有这座山峰。格局作为一个人的眼光、胸襟、和担当等要素的内在布局,在社会日新月异的今天,对推动事物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有大作为,就需先具备大格局。共产党员有格局,才能做好百姓心中的父母官。习总书记曾在多次场合中表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这一通俗易懂,但内涵丰富的语句赢得了群众的大量点赞。可见,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首要应该为民服务,解决群众诉求,用实干和担当回应群众的期待。廖俊波同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走马上任后,不是一心想着彰显功绩,而是全面实地考察,一步一步测查出地方发展的积弊,认真规划地方的经济项目,为每家每户制定不同且特色的发展项目,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最终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其独到且长远的发展眼光,挺身而出的担当,彰显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大格局。因此,唯有大格局,才能当好好干部。劳动者有格局,才能做好人生的主宰者。有人说格局是成功人士,大人物的事,有人说,格局是人民领袖才能具备的基本品质。但其实不然。格局是社会上每一个人都应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涵,无论哪行哪业,只有拥有着大眼界,具备大格局,才有做好本职工作的可能,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作为一家联通公司普通职员的杨洋,岗位虽平凡,但其眼光长远,胸襟广阔,面对工作的巨大挑战和压力能够用大格局来看待问题,不逃避,不退缩,迎难而上,最终获得群众和同事的赞扬,这一事例生动的诠释了格局是每一人的事,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因此,作为劳动者的我们也要学习布局,提升自我境界。创业者有格局,才能成为向上的追梦人。李克强总理的一句为创业创新者站台拉开了双创的序幕,双创战略的提出使得亿万创业者心中的星星之火,再次被点燃。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创业大军,但在这个大风口面前,真正能够踮起脚尖飞起来的人少之又少,在这其中大多数的创业者均因无法忍受创业的失利而选择退出。其实创业是一件小概率的事件,那些惧怕失败、不敢面对的创业失败者最缺乏的不是创业的头脑、创业的激情而是做事的格局,一个有格局的人是勇于突破自己的人,一个有格局的人是敢于迎难而上的人,一个有格局的人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的人。因此,创业者唯有大格局方能实现创业梦。革命理想高于天,纵观中国的发展史,中国能够取得举世瞩目,世界赞叹的成绩,离不开一代又一代领导人的高瞻远瞩,谋篇布局,更离不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的站在世界之巅,赶追世界前沿。因此,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以大视角切入人生,实现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做得更大。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不真正不作为犯-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不真正不作为犯发布时间:2020-03-01 17:59:39不真正不作为犯(一)不真正不作为犯成立条件1.行为人处于保证人地位,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应为)2.作为的可能性。(能为)3.结果回避的可能性 不履行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结果。(而不为)4.量上要求:与相应作为犯具有等价性。(二)行为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作为义务1.形式的义务根据(1)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法律法规既包括刑法,也包括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宪法等。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刑法将此种不作为行为规定为犯罪),才能构成不作为犯罪,如亲属间的扶养义务;(2)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需要具体考察其职责范围,如值勤消防人员有灭火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合同行为,自愿接受行为(单方法律行为)。(4)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只有创设、增加风险的先前行为才产生作为义务。如带邻居家小孩去游泳,因游泳而陷入危险负有救助的义务。2.实质的义务根据(1)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谁监管风险,谁救助风险。危险动物、危险物品、危险设置、危险系统等。如动物管理员阻止动物咬人,监管者、监护人对其监管、监护的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对自己的先前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的防止义务。(2)基于与法益的无助状态的特殊关系(稳定的危险共同体)产生的保护义务:谁是被害人保护人,谁负有保护责任。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如交警对交通事故的救助。基于制度或者体制产生的保护义务,如游泳教练对习泳者的救助。基于自愿(合同与自愿接受等)而产生的保护义务,如将遗弃女婴抱回家的抚养。(3)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谁支配领域,谁救助风险。对自己支配的建筑物、汽车等场所内的危险的阻止义务,如演出场所管理者阻止淫秽表演。对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危险行为的阻止义务,如男子对幼女猥亵其时的阻止。(三)作为可能性(四)结果回避可能性(五)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不作为犯的认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20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知识:不作为犯的认定发布时间:2020-03-01 17:58:56不作为犯的认定不作为的成立条件有四:(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义务,即有义务。(2)行为人能够履行特定义务,即有能力。(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即不履行。(4)造成或者可能造法益侵害结果,即不履行特定义务与造成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一)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标准1.作为:如果法益没有面临危险而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动作制造危险,或者法益面临较小的危险而行为人以积极动作制造更大的危险。2.不作为:如果法益已经面临危险,具有保证人地位的行为人不消除危险的。(二)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意义刑法以处罚作为为原则,处罚不作为为例外。作为犯不等于故意犯,不作为犯也不等于过失犯:不纯正不作为犯的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1.审查重点不同不作为:行为人是否处于保证人地位。作为: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2.判断顺序不同不作为:结果发生后一般先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作为义务,再判断其是否具有作为的可能性。作为:结果发生后一般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分则所描述的行为,再判断结果是否归属于行为人的行为。3.二者可能会结合或竞合作为与不作为可能结合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抗税是逃避缴纳义务的行为,在此意义上说,抗税行为包括了不作为。但从另一个角度,抗税罪并非单纯的不履行纳税义务,还要求行为人实施了 抗 税的行为,即以暴力、胁迫方法拒不缴纳税款,而上述行为只能表现为作为,故抗税行为同时包含了作为与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