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1 20:18:285.5 国家对出版物市场的管理 (P160)一、关于出版物市场管理的一般规定1.国家对出版物的总发行、批发、零售等实行许可证制度。2.国家允许设立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发行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允许设立从事音像制品发行活动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中,从事图书、报纸、期刊经营的连锁业务,连锁店超过30家的,不允许外资控股。外商可以投资出版物总发行、批发、零售、连锁经营企业。设立这些,需报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报商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商务部门批准后,再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3.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发行出版物。4.任何发行单位不得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版物: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第二十六条禁止内容的,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的,非法进口的,中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或专有出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发行的。5.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的发行单位,应经总署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发行业务。6.从事出版物发行的单位或个人须将出版物发行进销货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保存2年以上,备查。二、关于出版物总发行的规定(P161)1.须具备一定条件(主营业务、发行员资格等级、发行设备和场所、企业注册资本、计算机管理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并批准获得总发行权。2.总发行单位可以从事批发、零售业务。3.出版单位拥有本版出版物的总发行权。由出版单位发行部门改制形成的发行企业,按设立总发行单位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准后,可以从事本版出版物的总发行业务。4.出版单位不得向没有总发行权的单位转让或变相转让总发行权。三、关于出版物分销的规定(P162)(一)对分销的共同性规定1.出版物分销企业应从合法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不得擅自更改出版物的版权页。2.出版物分销企业不得超范围经营;《经营许可证》应在经营场所明显处张挂,不得涂改、变造,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出借、出租或转让。3.不得张贴和散发载有违法违规内容的或载有欺诈性文字的征订单、广告和宣传画。4.发行进口出版物的,必须从依法设立的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进货。(二)对出版物批发的规定(P162)1.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取得出版物批发权后,可从事批发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发行设备、场所,企业注册资本和计算机管理条件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2.出版单位设立批发其他单位出版物的发行企业,应按设立批发企业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出版单位可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须于分支机构设立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报分支机构所在地省局备案。3.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无批发权的批发或代理批发。(三)对出版物零售的规定(P163)1. 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取得出版物零售资格后,可从事零售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销售场所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2.出版单位设立零售其他单位出版物的发行企业,应按设立零售企业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四)对出版物连锁经营的规定(P163)1.依法设立的企业具备一定条件并经审批后,可从事连锁经营业务。具备一定条件指:须在发行员职业资格等级,发行设备、场所,企业注册资本、直营连锁门店数量、连锁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2.直营连锁门店不须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凭总部的许可证复印件到所在地县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到工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3.非直营连锁门店应按设立零售企业的审批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中世纪思想家的管理思想-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5 22:06:34中世纪思想家的管理思想在西欧中世纪思想家中,阿奎那、马基雅维利和莫尔等人的思想对管理思想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启示。(一)阿奎那的管理思想托马斯 阿奎那(Thomas Aquinas,1226~1274),中世纪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出生于意大利的贵族家庭。阿奎那的著述甚多,其中以《神学大全》最为著名,被誉为中世纪经院哲学的百科全书。阿奎那被中世纪奉为 神学之父 。从管理学的角度来总结阿奎那的思想,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方面具有启发意义的思想线索:1、阿奎那认为,宇宙秩序是按等级的阶梯来安排的,即从非生物体开始, 逐渐上升到人、圣徒、天使、最高是上帝。每一个较低的等级都有高一级的目的,并力图达到这个目的。整个体系又都倾向于上帝,上帝是整个系统的最终目的,整个系统按上帝的旨意运转。2、在阿奎那的理论中,自然的观点占有重要的地位。从自然法的观点出发,他得出进一步的推论:第一, 每一个人对于获得仅与自然有关的东西,胜过于对所有的人或许多别人的共同事务的关系 。第二, 当各人有他自己的业务需要照料时,人世间的失误就会处理得更有条理 ;第三, 如果各人都对自己的处境感到满意的话,可以使人类处于一种比较和平的境地 ,相反地, 在那些联合地和共同地占有某种东西的人们中间,往往最容易发生纠纷。 [20]3、阿奎那对一系列经济问题进行了论述,其中包括消费的适可原则,生产上的二因素论 劳动和徒弟,经济活动的干预主义,公平价格论,货币论,利息论,商业论等,都显示出其宗教伦理思想。这种宗教伦理思想,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管理思想中的某些关于社会和人的地位的基本理解,并构成了后来管理思想中,关于人性的某些基本假设中的伦理学基础。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对出版物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2-21 12:35:30对出版物印刷复制活动的管理一、关于书刊委托印刷的规定:(一)对书刊出版单位的规定:1.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2.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3.委托印刷的书刊上要刊载出版单位名称、地址、书号或刊号,出版日期或刊期,书刊印刷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二)对印刷企业的规定:1.印刷企业受委托时,须验收并收存出版单位盖章的印刷委托书,报省局备案;省以外的,要报那个省省局;2.印刷复制单位应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承接的出版物样本备查;3. 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发行单位不得印刷或者复制、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版物:1)含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内容的; 2)非法进口的;3)伪造、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报纸、期刊名称的; 4)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5)中学小学教科书未经依法审定的; 6)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二、关于音像制品复制的规定(一)对音像出版单位的规定:1.不得委托未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复制音像制品;订立委托合同,委托单位开具委托书并盖章后,须直接送交复制单位,委托书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2.完成复制之日30日内,向省局交由本单位及复制单位签章的复制委托书第二联和样品;3.出版单位须确定专人管理复制委托书,建立使用记录并保存两年。内容包括开具时间、制品具体节目、版号、管理人员签名。(二)对音像复制单位的规定:1.音像复制单位凭音像出版单位的委托书复制音像制品。音像复制单位接受委托时,应当要求委托单位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包括:委托单位的《音像制品出版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以及著作权人的授权书。2.音像复制单位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复制委托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复制音像制品。3.音像复制单位应当保存所复制的音像制品的样本和有关证明文件。(保存2年)4.音像复制单位不得接受非音像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复制经营性的音像制品。音像复制单位不得自行复制、批发、零售音像制品。5.蚀刻SID码三、电子出版物复制的规定(一)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的规定:1.委托有许可证的复制单位并订立合同;2.提交有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由省局核发,开具后直接送交复制单位,委托书内容须真实、准确、完整。(二)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规定: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可以接受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时;,须签合同、验委托书和著作权人的授权证书;2. 复制单位应当保存所复制的制品的电子出版物样本和有关证明文件。3.蚀刻SID码四、光盘类出版物的SID码激光数码储存片来源识别码,如:IFPI R200,经过审核的复制单位才有此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