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考中最爱考的宪法特点之要点盘点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首先必须依宪法,依宪法是依法治的基础和前提。宪法作为的根本法,在统一的法律体系中摆在了核心位置。因此,近年来在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宪法的特点是已成为军队文职招聘中的热点考点。 宪法的主要特点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宪法是根本法;第二,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第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考试中,光记住了这三个特点还不够,因为命题点往往是从特点里面的要点里抠,今天图图就来给大家盘点一下: 特点一:宪法是根本法 该特征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的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的结构形式、的基本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宪法》规定:全各族人民、一切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第三,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在我宪法修改方面,涉及三个小知识点: 第一,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根据我《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两个主体有权提出:全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人大代表。 第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宪法规定由全人大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根据我宪法规定,全人大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全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特点二:宪法是公民权利保障书 1.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2.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宪法主要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规范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之一。我们是个民主的,要将民主的形式、内容以及流程写进法律,人民的民主权利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 图图特别提醒:在考试中,第三个特点不作要求,只需理解就可以了。同学们重点掌握前两个特点就可以了!

2016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备考:主旨观点题的三大特点

红师教育专家认为,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备考中,主旨归纳是军队文职考试考试阅读理解中最常见的一个考点,与之对应的题型则是主旨观点型题目。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备考中,主要考查考生对文段整体的把握能力,包括归纳文段的中心、主旨,判断作者的态度、观点等。掌握主旨观点型题目的题型特点有利于帮助考生快速识别和解答这一类型的题目。 一、材料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