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经济纠纷产生的仲裁-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1-2320:00:16仲裁仲裁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从仲裁的概念可以看出,仲裁具有三个要素:1.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2.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进行裁判;3.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以下简称《仲裁法》)是仲裁活动进行的基本法律依据。(一)仲裁的适用范同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1.劳动争议的仲裁;2.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A.甲乙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B.甲乙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C.甲乙之间的遗产继承纠纷D.甲乙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二)仲裁的基本制度1.协议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一裁终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不予受理。(三)仲裁机构仲裁机构包括仲裁协会和仲裁委员会。1.仲裁协会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仲裁协会实行会员制。各仲裁委员会是中国仲裁协会的法定会员。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的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根据《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和其他仲裁规范性文件。2.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四)仲裁协议1.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2.仲裁协议的内容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形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这里的其他书面形式,包括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有仲裁事项;(3)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3.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外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19:45:16哪些房地产纠纷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答:根据我国《仲裁法》,下列房地产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案件。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纠纷。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申请仲裁的其他案件。其他:①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审结的房地产案件。②涉及落实政策的房地产纠纷。③因公证机关公证而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纠纷。⑤军队内部的房屋纠纷。17、内部认购不受法律保护答:现在有些开发商在领取销售许可证前,就开始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时的价格往往比开盘时是低几十元至上百元。内部认购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行为。所以有些购房者即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甚至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契约》,也不能到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内部认购时,利益与风险并存,购房者不能因小失大,一旦发生危险,购房者将吃大亏。18、人民法院受理房地产案件的条件是什么?答: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9、入住多年没拿到房产证,应如何维权?我家1999年3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到现在还没拿到房产证,应该怎么办?我们想和发展商打官司,要求其赔偿并提供房产证。答:首先,应根据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来决定是采取诉讼还是采取仲裁的处理方式。其次,是否能得到赔偿和产权证,要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和你所购买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何,并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和提出不同的要求。20、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问题答: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30日内开发商应将该合同上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置业者没有将商品房预售合同上报登记备案的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并不影响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政府主管部门可以按规定对开发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