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军队文职招考考试法律知识考试:你所不知道的共同犯罪
盗墓类小说曾出不穷,社会上很多人对此非常感兴趣,其热度也一直不减,但是古人为了防止死后坟墓被盗,都会采取很多手段来防止盗墓贼光顾,因此古人的坟墓修的异常坚固,通常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完成,于是此时他们就会形成团伙共同挖掘,而盗墓可能涉及我国刑法上规定的盗窃罪;故意损毁文物罪、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于是就有了刑法上共同犯罪的理论,在事业单位中共同犯罪是常考知识点,老师就以此文进行重点讲述:首先,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此时需要把握以下点:第一,二人以上包括二人;第二,二人必须是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例如甲教唆精神病人乙去杀人,甲乙二人就不属于共同犯罪;甲带着10岁乙去盗窃小轿车,甲乙二人不属于共同犯罪;第三,共同过失;一方故意,一方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其次,下列几种情况均不能成立共同犯罪:1.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是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目标实行同一犯罪。例如甲与乙素不相识,不约而同深夜去商场实施盗窃,甲盗取了10部手机,乙盗取了2万元人民币,甲乙二人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2.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不构成共同犯罪。例二:甲乙共同用木棍击打丙,甲为杀人故意,乙为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击打要害部位导致丙死亡,此时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3.实行犯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以外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例三:甲乙二人事先密谋去实施盗窃,甲负责望风,乙负责实施入室盗窃,在盗窃过程中,甲发现女主人颇有姿色,于是实施了奸淫行为,对于奸淫行为甲不承担责任,因为乙属于实行犯,并且奸淫行为已经超出了二人共同故意的内容,所以甲构成盗窃罪,乙则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4.事前无同谋,事后串谋的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例四:甲将人杀死后,让乙来共同藏匿尸体,二人不属于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最后,试看一例: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丙不属于共同犯罪B甲、丙构成共同犯罪C甲、丙以共同过失犯罪论D甲单独构成犯罪解析:AD共同犯罪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显然丙为过失,所以甲、丙不属于共同犯罪,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审计学)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审计学)全真模拟试题及答案三发布时间:2017-09-0619:26:011).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出票后3个月内付款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C.汇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D.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的,该汇票无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1)选项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2)选项B: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3)选项CD: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属于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未记载则汇票无效。2).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A.著作B.荣誉称号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D.人的眼角膜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A项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B项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C项属于行为的范畴;D项属于人身的范畴。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经济学)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7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经济学)考前模拟试题及答案二发布时间:2017-07-2020:00:171).下列关于众数的说法,正确的有()。A.一组数据可能存在多个众数B.众数主要适用于分类数据C.一组数据的众数是唯一的D.众数易受极端值的影响E.一组数据的众数不一定是唯一的正确答案:ABE答案解析:众数就是数据中出现次数或出现频率最多的数值。在定性数据中,由于记录的是频数,因此众数用得多些。2).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小明无民事权利能力,且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无民事行为能力D.小明既无民事权利能力,也无民事行为能力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今年3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排除选项BD。(2)选项AC:不满10周岁(无需考虑智力是否正常、身体是否残疾等)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A.租赁合同B.承揽合同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嘲借款合同均属于典型的实践合同。
2016年9月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2016年9月军队文职人员招聘考试(法学)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二发布时间:2017-10-0818:36:181).某歌厅购实了若干正版卡拉OK光盘后,未经任何人的许可,直接将该光盘用于其经营活动。对该歌厅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合法使用B.合理使用、C.法定许可使用D.侵权行为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机械表演权详解:《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了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表演权中的表演主要包括活表演和机械表演。活表演指舞台上演员的活生生的表演,而机械表演则指用CD、VCD、DVD等机器来将作品表演出来的行为。本题中歌厅的行为即属于机械表演,同样应征得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评论:本题来源于近两年的热点问题,即中外二十多家音像公司指责全国一万多家卡拉OK歌厅侵权事件。该事件的关键是看卡拉OK光碟中的MTV是属于作品还是属于音像制品,若属于作品,则歌厅侵权,侵犯的即是音像公司对于其作品的机械表演权;若属于音像制品,则歌厅不侵权。但要特别注意的是,卡拉OK歌厅若未经音乐作品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则无论该MTV属于作品还是音像制品,歌厅都侵犯音乐作品作者的表演权。本题很难,因为机械表演权只在理论性较强的教科书中出现,单看法条是掌握不了的。本题得分率低将不意外。2).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权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A对B错,遗失物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C错,加工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价值的劳动,使之成为新的财产;D错,丙虽是善意地取得奇石,但未支付对价,且占有人乙的占有并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所以不成立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