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股份转让和股份回购-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0720:28:37股份转让和股份回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以自由为原则,在特定情况下也受到一定限制:1.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对发起人转让股份的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限制(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但下列两种情形不受该规定限制:①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①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②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④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4.股份回购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11:15:41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募集公司资本而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据此,股份发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公平、公正的原则所谓公平,首先是指发行的股份所代表权利的公平,即在同一次发行中的同一种股份应当具有同等的权利,享有同等的利益,同类股份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其次是指股份发行条件的公平,即在同次股份发行中,相同种类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应当相同。所谓公正,是指在股份的发行过程中,应保持公正性,不允许任何人通过内幕交易、价格操纵、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获得超过其他人的利益。2)同股同价原则同股同价,是指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是相同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的价额,对于同一种类的股票不允许针对不同的投资主体规定不同的发行条件和发行价格。这是股权平等原则在股份发行中的具体体现。2.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相关规定股份的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份的法律行为。法律对股份的转让也做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具体包括:1)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进行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5)除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持有与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外,公司不得通过收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6)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入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7)无记名股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内,由股东以将股票缴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3.董事、关机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司资金;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职测常识模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讨论
一、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人数的限制,我《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规模较小、私密性较高,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 3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4有限责任公司是将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的优点综合起来的公司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经营公司,由参加者投入的所有权(即资本份额)组成固定资本份额给予参加者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并按份额得到公司的部分利润,即分得红利;在公司破产时,得到破产份额,及依法享有其他权利。 二、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 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