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必备:的基本制度

第一节体和政体 一、体 (一)我体的内容 体即性质,指的是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里各个阶级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我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的这一规定表明,我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包括:(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

二、政体 (一)政体的概念 政体即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政权机关。 (二)我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权力机关,统一行使权力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了我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3)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组织。它们不属于机关,但是与基层政权有密切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节结构形式 一、概念和种类 (一)结构形式的概念 结构形式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分区域,调整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

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必备一:的基本制度

体即性质,指的是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里各个阶级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我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宪法的这一规定表明,我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包括:(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3)人民民主专政是最大多数人的民主。(4)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结合。(5)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内部,建立了极其广泛的爱统一战线,形成了中**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二)我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和活动,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权力机关,统一行使权力的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体现了我宪法的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人民在民主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3)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4)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我现行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它们不属于机关,但是与基层政权有密切的关系。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节结构形式 一、概念和种类 (一)结构形式的概念 结构形式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在其领土范围内划分区域,调整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

2019年吉林村官考试:古代婚姻制度

岗位能力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小伙伴们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今天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网给大家带来的是古代婚姻制度相关常识介绍,备考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多积累肯定没错! 我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结婚的程序要件 三书六礼是中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据史料《白虎通》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离婚制度 (一)七出、三不去 解除婚姻关系的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称为:出妻、休妻。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休妻妻子故而得七出之名。 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第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第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 (二)和离 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离,而和离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而不单纯是丈夫的一纸休妻。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2016军队文职考试岗位能力考试:中古代官职制度

为各位考生更好的备考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红师教育希望介绍中古代一些制度,如科举考试制度、赋税制度、礼仪宗法制度,以充实各位考生的常识备考情况,希望各位考生在2016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取得优秀成绩!中古代的职官制度在历朝历代发生了非常复杂的变化,既有整个官僚体系的改变,也有部分官职称谓不同或是分工的变化,还有后人作品中沿用的古称的问题。这里只是择其大要情况,略做说明如下: 中央官职 1、秦始皇一统中后,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汉朝承袭秦朝的政治制度,史称汉承秦制。 秦汉时期,在中央设置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管行政、统率百官,协助皇帝处理全政事)、御史大夫(管理监察和秘书工作)、太尉(管理军事),称为三公,同为宰相。

到隋朝,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此后历朝沿用,名变实不变,一直沿用到清末。 3、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是中央最高政务机构。中书省掌管全政令,草拟诏书,是决策机构;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书,签署奏章,是审议机构;尚书省负责总领六部,是执行机构。三省的长官同为宰相,分割旧时宰相的权利,是隋朝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产物。尚书省下设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 六的分工是: 吏部:主管中下级文职官员的任免、考核、勋封等。 礼部:主管礼仪、祭祀、学校、科举等。(注:科举考试是礼部主管,而非吏部) 户部:主管全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 兵部:主管中下级武官的选用、练兵、军械和驿站等。 刑部:主管全司法行政。

4、元朝时期,元世祖健全了统治机构。在中央设置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中书省上承天子,下总百司,为最高行政机关,行使宰相职权;枢密院,为最高军事管理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此外,元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5、明朝废丞相制度,皇帝直辖六部。这样,皇帝的权力空前提高。 6、清朝时期,雍正帝设置军机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