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吉林军队文职考试考试岗位能力数量关系:浅谈抽屉问题 均、等的思想求结果
在历年的吉林省军队文职考试考试中,时不时会涉及到抽屉原理类问题,抽屉原理是指:若把多于件物品放入个抽屉中,则至少有一个抽屉里放了至少两件物品;若有多于件物品放入个抽屉中,则至少有一个抽屉里放了至少件物品。希望能帮助到备战2019年吉林军队文职考试考试的考生们! 给定若干苹果数和若干抽屉数,给定某种放置苹果的要求,问至少有多少苹果在同一抽屉。出现这种至少有多少苹果在同一抽屉的问法,属于抽屉问题中求结果的问题。
2018新疆军队文职招考考试:总结刑法中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
一、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物或信息。大多数犯罪行为都通过直接作用于一定的人、物或信息,进而侵害刑法保护的社会利益。区别1、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必备的要件,而犯罪对象是犯罪的选择要件。比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脱逃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偷越国境罪等都没有犯罪对象。2、犯罪客体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未必如此。犯罪对象相同时,犯罪客体并不必然相同,正是犯罪客体的不同决定了罪与罪之间的重大区别。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二、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1、意志因素不同:对危害结果所持的态度不同,过于自信的过失对危害结果持否定态度,间接故意持放任态度。2、认识因素不同:就过于自信的过失而言,虽然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也可能不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认为由于主客观条件比较好,因而在其看来,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比较小,就间接故意而言,行为对哪一种可能性较大通常没有预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