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军队文职招考考试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公共基础写作热点:租购同权
|背景链接*从1998年房改以来,城镇化过程中比较重视房贷产开发和房屋购置买卖,加之解决住房就得买房的观念影响,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面临中介服务的不规范、无序竞争,监管漏洞多等问题,租房者在城市生活中常处于弱势地位,租赁权益得不到强有力保障,主要表现在社会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福利上与本地市民存在差异。而要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梦,住房租赁市场已经是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多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一个关键组成部分。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租购并举突出了住房租赁在住房市场中的地位,而租购同权恰恰是实现这一政策的重要抓手,必须要充分落实到位。|公考角度中公解读*租购同权意义分析。其一,保障大中型城市不断流入人口尤其是新市民作为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使其住有所居,并以住房为中心形成相对稳定的生产生活关系;其二,刺激租房市场发展,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住房租赁领域,增加租赁住房的供给,缓解住房压力,保障民生,从而起到稳定房价缓解土地供应压力的作用;其三,政策的全面普及可增强大中城市尤其三四线城市的人口吸纳能力,拉动城市消费经济增长,提高城市人口红利。租购同权障碍分析。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落实租购同权还面临着不小的障碍问题:一、当前同权背后的公共资源供给还很有限,短时间内难以惠及所有租房者,会弱化同权的制度用意;二、在住房供需的现状下,租赁市场仍以个人房屋出租为主,机构出租较为缺乏,供给能力和质量受限;三、租购同权目前缺少细致明确的法律界定,租房市场还不完善,房东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租户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租购同权对策分析。在推进租购同权政策落实过程中要多措并举:首先,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出台完善的鼓励政策,也要在土地供应上多划拨土地进行租赁房建设;其次,促进公共资源供给和公平分配,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深化改革,提高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确保租赁户的权益;再次,完善租购同权的操作细则,科学合理设置享有权利的承租人条件,做到有法有规可依;最后,培育租赁住房供应主体,除公租房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租赁房领域,扩大多层次租赁房供给,满足多层次租赁需要。
2019北京军队文职招考面试热点:如何看待共有产权房?
热点背景: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2014年4月,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其中,北京市的共有产权住房在2017年9月正式推出。题目预测:十九大提出了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针对最近的共有产权房,你怎么看?红师解析:共有产权房将房屋的居住属性和价值属性通过产权共有进行了区别,让中低收入群体也能住上自己的住房,可以说推进共有产权房是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新的尝试。房子一直是中国人的情结,也是安身立命的所在。我国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住房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国家也一直致力于解决房价过高,住不起房的问题,可以说每一个关于住房调控的政策都牵动着亿万中国百姓的心。而共有产权房的出现可以:1,转变购房者的购房动机,满足居民住房的刚性需求。居民在拿到共有产权房的不动产权证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市场价格转让产权份额,且比例不变。所以共有产权房的特有的属性,切断了住房原本的居住属性和投资属性,通过增加一些限制交易的条件,让房子回归到最原本的居住功能上,使购房者更多是因为有居住需求而来买房。也在一定程度限制依靠炒房来获利的空间。2,减轻购房压力,缓解房价上涨压力。政府和居民共有房屋产权,将部分的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购房者,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可以让很多的中低收入者也能够拥有一套自己可居住的房子,提升了他们的幸福感和安全感。3,缓解了政府的融资压力,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政府为解决民众的住房问题,建设了许多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价格较低,但是项目成本不足都由政府来承担,对于政府来说也是很大一笔支出,现在通过售卖部分产权,可以说是一个共赢的局面。一方面回笼资金另一方面也解决了一部分民众的住房问题,起到调控房价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由于推行时间较短,相关法律、监管措施也不够到位,存在共有产权房租赁,违规销售等现象。还有开发商抵制,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要真正让这个住房措施真正惠及广大民众,首先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特别是对于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转买、租赁等方面的管理细则和处罚措施。其次,政府执能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再次,加大对于共有产权房的宣传力度,转变民众原有的观念,重视住房的居住功能。最后,可以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到共有产权房的建设中,激发市场活力。相信通过完善这个政策的内容可以惠及更多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