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岗位能力常识积累:中共党史重要事件

在军队文职招聘常识备考中,很多考生已经能够熟练掌握一些知识了,但是总觉得差那么一点点,心里不放心,在此,专家整理出党史的相关常识,供各位考生学习参考。一、五四运动1919年5月4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天安门前集会并举行游行示威,提出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等口号,虽有阻扰,但是还是迅速得到全国各界的支持。五四运动取得了胜利,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二、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1919年5月,李大钊在《新青年》上刊出一期由他主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并发表了《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三、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上海早期组织建立。1920年10月,北京建立了共产党早期组织。这是北方最早的党组织。1921年7月23日至8月初,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和浙江嘉兴举行。大会决定,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党的奋斗目标是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的消灭阶级,废除资本私有。四、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通过并发表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宣言》分析了中国革命所处的时代和国际环境,分析了中国社会状况,阐明了中国社会的性质、革命的性质。五、第一次国共合作1924年1月,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孙中山主持。共产党员李大钊、毛泽东、林伯渠、瞿秋白等参加了大会。会上确定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国民党一大的召开,标志着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正式形成。六、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创立毛泽东在1928年10月和11月写了《中国的红色政权为什么能够存在?》和《井冈山的斗争》两篇著作,提出了工农武装割据的光辉思想。1930年1月,他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第一次指明了党的工作要以农村为中心的思想。这样,毛泽东提出了关于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明确观念。七、遵义会议1935年1月15日至17日,党中央在遵义召开了政治局扩大会议,集中力量解决具有决定意义的军事问题和组织问题。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在党中央的统治,会议重新肯定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军事路线。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独立自主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个生死攸关的转折点,是中国共产党从幼年走向成熟的标志。以上是中公教育为大家整理的中共党史研究中的一些内容,中公教育专家希望各位考生学习各个事件的精神和意义,成为一名合格的公职人员。

2018黑龙江军队文职招考法律知识考试:宪法的修改

2018年1月18日至19日,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召开,这次会议最大的一个亮点是修改宪法。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是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和全体成员的最高行为准则,那么要想修改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宪法要符合什么条件呢?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我国宪法的修改程序。正如前面所说:宪法是根本法,宪法的修改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了宪法修改的程序,其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由此我们可以从三个角度来分析宪法修改程序的严格性。首先:对宪法修改主体严格限定,宪法是根本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法,明确规定只有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资格修改宪法,就连享有国家立法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都没有资格修改宪法,可见主体限制严格;其次,对于修改宪法提议主体的严格限定,从条文可以看出只有两个主体可以向全国人大提议修改宪法,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个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由此可见宪法修改的启动程序很困难;最后,表决通过上,普通法律只需要过半数通过就可以,而宪法修改必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综上可见我国宪法是一部刚性宪法,修改程序十分严格。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颁布,至今已经进行过4次部分修改,共形成了31条修正案。从宪法理论来说,宪法关乎国家体制和公民权利,不宜频繁的修改,正如美国宪法,从1787年制定以来,仍然在平稳运行,但是我国宪法是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发展的,面对波澜壮阔的社会实践,就有必要对宪法作出部分修改,使得宪法更好的符合实践、指导实践,所以本届全会庄严提出: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又遵循宪法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