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聘行测逻辑判断基础知识-租赁合同 - 判断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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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期限的要求:

a.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

b.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维修:

a.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5.转租:

a.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b.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孳息:租赁期间孳息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支付租金:

无约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8.承租人的权利:

a.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b.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d.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9.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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