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 档案法律法规知试题及答案-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5-22 20:03:23档案法律法规知试题及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 A)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A.1987.9.5 B.1988.1.1 C.1996.7.5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共有(B )。A.6章41条 B.6章27条 C.6章50条3. 档案工作实行( B)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A.监督指导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C.集中统一保管4.( C )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A.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各级专业主管机关 C.各级人民政府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 B )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A.国家和个人 B.国家和社会 C.社会和个人6.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 C )给予奖励。A.各单位 B.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各级人民政府7.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 A )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A.定期 B.不定期 C.按时8.( A )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A.国家 B.单位 C.部门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 C )移交档案。A.档案室 B.文件中心 C.档案馆10.向国家捐赠档案的,( A )应当予以奖励。A.档案馆 B.图书馆 C.博物馆11.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 A );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A.利用 B.保存 C.管理12.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 B )制定。禁止擅自销毁档案。A.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国务院13.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 A )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A.国家和社会 B.所有者 C.利用者14.禁止出卖属于( A )档案。A.国家所有的 B集体所有的 C个人所有的15.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 A )年向社会开放。A.30 B.20 C.1016.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三十年,具体期限由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制订,报( C )批准施行。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办公厅 C.国务院17.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 A ),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A.目录 B.内容 C.检索工具1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 C ),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A.工作证 B.学生证 C.合法证明1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公民根据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的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利用档案馆( B )的档案以及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保存的档案。A.开放 B.未开放 C.全部20.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档案享有( C ),并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档案馆应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A.所有权 B.处置权 C.优先利用权21.属于( A )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未经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A.国家所有的 B.集体所有的 C.个人所有的22.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 A ),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A.公布 B.开放 C.出版23.各级各类( C )应当配备研究人员,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有计划地组织编辑出版档案材料,在不同范围内发行。A.档案室 B.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档案馆24.携运禁止出境的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由(A )予以没收,可以并处罚款。A.海关 B.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5.《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于1997年10月16日由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于(A )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A.2001.8.3 B.2001.10.16 C.2001.6.626.《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自( B)起施行。A.1997.10.16 B.1998.1.1 C.1998.3.127.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重视档案宣传教育,根据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完善各类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保障档案事业经费并将其列入财政预算,(B )对档案事业的投入。A.适当增加 B.逐年增加 C.成倍增加28.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根据需要(C ),提供必要条件,保障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A.设置档案机构 B.配备档案工作人员 C.设置档案机构或者配备档案工作人员29.综合档案馆是按行政区域设置的,收集和(A )保管多种门类的档案和有关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机构。A.永久 B.长期 C.短期30.专门档案馆是按(C )设置的,收集和永久保管特定领域或者特殊载体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机构。A.行业 B.行政区域 C.专业31.综合档案馆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A )批准。A.同级人民政府 B.市人民政府 C.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32、单位档案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应当分别向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B )。A.申请批准 B.申报登记 C.申报审核33.单位档案机构是各单位设置的档案馆、档案室、档案处、档案科,负责(C )。A.管理但不移交本单位的档案 B.管理并且按照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本单位的档案 C.管理并且按照规定向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移交本单位的档案34. 计划、财政、机构编制、人事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A )做好档案工作。A.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档案室 C.档案馆35.( B )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经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由市人民政府批准。A.综合档案馆 B.专门档案馆 C.单位档案机构36.对于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并处( A )罚款。A.5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 B.200元以上 3000元以下 C.1000元以上 5000元以下37.对于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涂改、伪造档案的违法行为,《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规定对责任单位可以并处(B )罚款。A.5000元以上 5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 10万元以下 C.5000元以上 10万元以下38.反映本行政区域重大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应当重点收集和管理。重点收集和管理的档案的具体范围,由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A ),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A.确定 B.批准 C.审查同意39.行政区划的变动,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单位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列入市或者区、县的重点建设工程、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普查项目等的立项,举办或者承办的重大活动,有关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市或者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其档案工作应当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C )。A.考评 B.检查 C.监督和指导40.市或者区、县的重点建设工程、技术改造、科学技术研究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竣工验收、鉴定时,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项目档案进行(C )。A.检查 B.监督和指导 C.验收41.在本市( C )内进行基本建设的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向有关专门档案馆和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竣工档案。A.行政区域 B.中心城区 C.城市规划区域42.综合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A )确定后实施。A.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同级人民政府43.专门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范围,由市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经( B )审核批准后实施。A.市人民政府 B.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上一级主管部门44.列入市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 B )年,向市综合档案馆移交A.10 B.20 C.3045.列入区、县综合档案馆收集范围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 A )年,向区、县综合档案馆移交。A.10 B.20 C.3046.重大活动的组织机构应当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对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及时整理、归档,并在活动结束后(B )个月内将档案移交相应的综合档案馆。A.1 B.6 C.1247.对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范围和技术要求有异议的,由( A )进行裁决,裁决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A.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同级人民政府48.市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本专业档案管理的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应当经( B )审核批准后实施。A.上一级主管部门 B.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市人民政府49.个人需要携带、运输、邮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的,应当在三十日前向( B )申报。A.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B.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C.海关50.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应当发挥(C )教育基地的作用,利用馆藏档案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市情、区情、县情教育。A.社会 B.青少年 C.爱国主义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 《档案工作实务》(一) 第一章 文件管理-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 《档案工作实务》(一) 第一章 文件管理发布时间:2017-05-22 19:50:46《档案工作实务》(一)第一章 文件管理第一节 文件一、文件的概念与属性(一)文件的概念文件定义有很多种,以下列举两个有代表性的定义:一是学术定义;如一般教材中,文件是指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用的凭证性信息记录。另一是档案工作行业标准中的定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档案工作基本术语》(DA/T1-2000)的文件定义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从日常使用来看, 文件 一词通常与 文书 、 公文 混用。这里使用的文件概念,也基于公务文件的理解,即狭义文件的理解。(二)公务文件的特点1、公文由法定作者制发2、公文具有法定的权威性和现行效用3、公文具有规范的体式和特定的处理程序二、文件的种类按文件的规范性情况分为通用公文和事务文件两类,现分述如下。(一)通用公文通用公文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1996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中国共产党各级各类机关使用的文种有14种: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修订)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我国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使用的文种有13类14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要了解各类通用公文的使用情况,并能分别加以区分。如公报、公告和通告;决定和决议;意见、条例和规定;议案和报告;请示和批复;通知和通报等。(二)事务文件事务文件是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处理日常事务,用来沟通信息,安排计划,总结经验,调查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的一类公文。事务文件的主要文种有计划、总结、简报、工作要点、汇报提纲等。第二节 文件的形成与处理一、文件的拟写(一)文件拟写的基础文件的拟写过程有如下步骤:1、领会意图,明确目的2、调查研究,获取材料3、总体构思,拟写提纲4、起草初稿,认真修改(二)文件拟写的相关规范1、行文规范(1)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避免不必要的行文。(2)除非确有必要,一般不越级行文,以免打乱正常的领导关系。(3)行文要注意隶属关系。(4)行文应分清主送与抄送机关(5)两个以上的机关单位联合各行文,其行文的机关应当是同级机关。2、结构规范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二、文书处理程序文书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文件拟出后,只有经过处理,才能完成它的使命。(一)收文处理收文处理是指各单位围绕所收文件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的工作程序包括签收、登记、审核、分送、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注办、归档等。(二)发文处理发文处理是指各单位在发文过程中围绕着所发文件进行的一系列工作。主要的工作程序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第三节 文件整理与归档一、立卷(一)立卷基础1、立卷的概念和含义(1)立卷的概念文书处理部门或人员将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根据文件之间固有的联系及形成的规律,组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立卷。2、立卷特征及其运用立卷特征就是在立卷过程中,按文件的基本特征确定文件分类和组卷的原则和依据。文件一般有问题、作者、名称、时间、地区、通讯者等特征。立卷特征需要灵活和结合运用。(二)立卷环节的选择1、部门立卷①集中式。是指机关文书部门集中立卷的模式。②部门式。是指在机关文书部门的组织下,机关的一级内设部门分别立卷的模式。部门式又分为完全部门式和部分部门式两种。2、文件处理部门与机关档案室结合立卷从机关档案室介入立卷工作的深度看,有组织型、分工型、兼职型三种基本类型。(二)立卷的准备工作1、立卷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机关分管领导、综合部门(中心机构)负责人、立卷部门人员、档案部门负责人和机关各部门内勤人员等。2、立卷业务培训3、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清理4、机关档案室在立卷工作中的作用(1)协助立卷部门组织立卷的准备工作。(2)进行立卷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3)为机关立卷工作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三)拟订(或修订)立卷类目立卷类目是机关文件处理部门根据机关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进行预测,对新年度可能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立卷的要求和方法,预先拟制(修订)的新年度归档文件的类目表,又称为案卷类目、立卷条款、立卷计划等。立卷类目的结构包括类号、类目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保管期限、备注等。(四)平时归卷就是立卷人员按照当年拟订(或修订)的立卷类目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将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归类、归卷(或组卷),到年终与其他案卷一并归档的一种立卷方法。(五)卷内文件的排列与编目1、排列卷内文件文件的排列一般是采用几个特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如按问题 时间、名称 时间、作者 时间、地区 时间、通讯者 时间、文件的重要程度 时间,作者 文件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其中用得比较广泛的是按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或按文件重要程度排列的方法。2、编页(件)号3、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目录,是揭示卷内文件内容与成分的一览表,置于案卷卷首,其主要功能是便于查阅、统计卷内文件。卷内文件目录主要包括以下项目: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4、填写卷内备考表卷内备考表,置于卷内文件之后,用以注明卷内文件及其立卷的状况,以备文件、档案人员和利用者日后查考。卷内备考表包括以下内容: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5、拟写案卷题名案卷题名的基本结构是:作者(责任者) 内容(问题) 名称(文种)。6、填写案卷封面案卷封面包括以下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档号。(六)案卷的排列与编目1、排列案卷排列案卷,就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将案卷系统化地排列成有机联系的整体。排列案卷的实质是为了保持案卷之间的联系,更好地为立卷目的服务。按保管期限和组织机构排列案卷是现行机关中最常用的两种基本方法。2、编制案卷号编制案卷号,就是按照案卷的排列顺序给每个案卷分别编号,用以固定案卷的位置。由于排列方法不同,案卷号的编法也各异。3、编制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即案卷的名册,在案卷经过系统化排列后,对其逐一编号登记成册。案卷目录的编制可以按年度、保管期限、机关内各内部机构分别编制。二、组件归档文件整理,即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这里的归档文件整理,即组件。(一)组件的意义1、有利于提高和控制档案的质量2、有利于在降低资源耗费的同时提高归档文件整理的效率3、便于深化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4、更适应现代化的计算机管理(二)组件的方法步骤1、装订装订即采用符合档案保护要求的装订材料,将归档文件以 件 为单位固定在一起。件 是指实体的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需要注意的是: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来文与复文可为一件。2、分类3、排列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4、编号编号是编制包括一组数字和字符在内的编号项目,包括: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机构(问题)、件号等。归档文件应以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上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此时所编之号称为室编件号。档案室的档案移交进馆时,因需要再鉴定、整理,文件的位置有所调整而根据新排序所编的件号,称之为馆编件号。上述编号项目中,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和件号是必备项目,各级机关档案部门编号时必须编制。机构(问题)项为选择项。5、编目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的项目包括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贡数和备注。6、装盒装盒包括将归档文件按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填写备考表、编制档案盒封面及盒脊项目等工作内容。三、归档归档是办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移交档案室(馆)保存的过程。(一)归档范围根据2006年12月18日颁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保管期限规定》规定。(二)归档时间机关文件处理部门一般应在文件形成后第二年上半年向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有些专门档案可根据有关专门规定时间移交归档。(三)归档要求就是指对归档的档案文件和有关材料的质量要求。主要内容有:归档的档案文件和有关材料应齐全、完整;归档的档案文件和有关材料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范;按时归档;严格办理归档交接手续等。(四)归档工作内容和步骤包括编制移交有关目录、撰写立卷(或组件)说明、移交等工作。《档案工作实务》(二)第二章 档案管理(上)第一节 档案收集一、档案收集的内容和要求档案收集是档案馆、档案室接收及征集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一)档案收集的内容档案收集的内容,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档案室的收集,即档案室接收本单位内部组织机构所形成的档案;二是档案馆的收集,即档案馆接收各现行机关和撤销机关的档案,向社会征集档案等。(二)档案收集的要求档案收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组织,信息完整,结构优化,标准控制。二、档案室的收集(一)加强对归档制度的宣传(二)对文件形成的超前控制(三)对文件积累、归档的监督和指导(四)全面检查归档案卷的质量(五)加强平时收集工作三、档案馆的收集(一)档案馆的收集范围档案馆收集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在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前提下,根据档案分级管理的原则,将应该由本馆收集的一切具有历史凭证作用和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形态的档案,完整齐全地收集进馆,建立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馆藏体系。1、各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的范围;2、各级综合性国家档案馆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档案的范围;3、中央和地方各级专门性国家档案馆接收档案的范围。(二)现行机关档案的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是各级综合性档案馆馆藏的主要来源,接收现行机关档案室移交的档案,是档案馆收集工作的主要任务。1、接收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2、接收要求进馆档案应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并按规定整理好。一个机关形成的全部档案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移交给一个档案馆,不能随意分散;进馆的档案要齐全完整,进行统一的分类整理,正确划分保管期限,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指南、检索工具和有关资料应随同档案一起接收;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3、接收方法档案馆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主要有两种方法,即逐年接收和定期接收。逐年接收就是现行机关按照接收期限,将已到期的档案每年向档案馆移交一次。间隔时间由档案馆确定,一般为3年或5年。(三)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体制改革和行政区划的变动,必须会带来机构的变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一旦撤销,其全部档案应清理后移交国家档案馆。撤销机关档案的接收要求与现行机关档案一样。(四)重大活动档案的接收重大活动档案,是指在重大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声像、电子文件、标志性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根据规定,重大活动的组织承办单位或者承担组织、承办主要工作的单位,应当自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重大活动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移交档案的,须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重大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独立构成全宗,档案的编目、鉴定等工作,由接收档案的国家档案馆按照档案整理规则进行。(五)社会散存档案的征集所谓征集,是指档案馆按照国家规定征收散存档案、散失档案和其他有关文献的活动,这也是丰富档案馆馆藏资源的途径之一。征集的途径包括:征集个人保存的历史档案;向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征集档案;向有关国家和地区征集历史档案;向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等文化部门征集档案。征集的主要方法有接受捐赠、有偿征集、国家收购和征购、交换等。第二节 档案整理一、档案整理概述档案整理,就是按照一定原则对档案实体进行系统分类、组合、排列、编号和基本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档案整理是档案工作业务中的基础环节,通过整理,使档案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立档单位的工作活动面貌,提示文件材料之间的相互联系,以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一)档案整理的类型档案整理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系统排列和编目;2、局部调整;3、全过程整理(二)档案整理的内容和步骤档案整理的内容,从性质上分,包括系统化和编目两部分。档案的系统化,就是对档案的内容和成份进行科学分析和综合的工作,即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档案分门别类、组织案卷、有序排列,使这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具体内容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组卷、卷内文件的排列、案卷排列等;档案的编目是以一定形式揭示和介绍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卷内文件的编号、卷内文件目录和备考表的编制、案卷封面填写、档号和案卷目录的编制等。系统化是编目工作的基础,编目是系统化的体现。(三)档案整理的原则档案整理工作应该按照档案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便于档案的管理和利用,这是档案整理的基本原则。1、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所谓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是指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在联系,主要表现在文件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等方面。2、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是指对于已经整理过的档案,不要轻易打乱原有的整理体系,重新整理,这就是我国档案蜀惯称的 充分利用原基础 。3、便于档案的保管和利用,是档案整理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目的,也是衡量档案整理质量的最终尺度。二、全宗(一)全宗的概念全宗的一个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形成的具有有机联系的档案整体。通俗地讲,全宗是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按照全宗管理档案,是档案工作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和核心理论。(二)立档单位及其构成条件立档单位,又称全宗构成者,是指形成全宗的单位或个人。判断一个单位是否立档单位,主要看它是否具有以下三方面的条件:1、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2、是一个的会计单位或经济核算单位,独立编制预算;3、设有管理人事的机构人员,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其中,第一个条件是首要的,必要的条件,后两个是补充条件。(三)立档单位变化对全宗划分的影响1、政权更迭的全宗处理2、立档单位其他变化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全宗处理3、立档单位其他变化情况的全宗处理(四)全宗的补充形式1、联合全宗;2、汇集全宗;3、档案汇集(五)判定档案所属全宗判定档案所属全宗,关键是确定档案的形成者,具体分发文、收文和内部文件三种情况。对于那些没有标明作者或收受者的 无头无尾 文件,则要从文件的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进行考证,综合判定其所属全宗。三、全宗内档案的分类(一)分类的基本要求全宗内档案的分类,就是把立档单位所形成的档案,按其来源、时间、内容和形式的异同,分成若干层次和类别,使之构成一个有机的体系。它包括分类方法的选择、分类方案的制订、档案归类和案卷排列等内容。分类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客观性;2、逻辑性;3、可操作性(二)常用的分类方法档案分类法,是具体划分全宗内档案异同点的标准和根据,也称 分类标准 、 分类原则 或 分类特征 。全宗内档案分类的方法很多,常用的主要有以下四种:1、年度分类法;2、组织机构分类法;3、问题分类法;4、门类分类法(三)分类方案的编制所谓分类方案,就是标列各个层次的类目名称,表示全宗内档案分类体系的纲要,又称 分类大纲 。分类方案是档案分类的依据,但在分类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1、机关全宗分类方案的编制机关全宗分类方案的编制,应以本单位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工作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和载体形式特点,进行科学分类。机关档案分类方案中,第一层次的分类一般采用门类分法。2、企业全宗分类方案的编制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的规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干部职工档案类。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四、档号和案卷目录的编制(一)档号编制原则档号是档案馆(室)在整理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档号是存取档案的标记,并具有统计监督作用。档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唯一性原则;2、合理性原则;3、稳定性原则;4、扩充性原则;5、简单性原则。(二)档号的结构根据《档号编制规则》的规定,档号结构分为三种。《归档文件整理规则》颁布实施后,又出现了档号的第四种结构。(三)档号的编制方法1、全宗号的编制方法全宗号用四位代码标识。其中第一位用汉语拼音字母标识全宗属性,后三位用阿拉伯数字标识某一属类全宗的顺序号。2、案卷目录号的编制方法案卷目录号以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应根据全宗内档案整理状况,可按不同时间,不同组织结构,不同保管期限,不同专题或不同载体形态设置。3、类别号的编制方法类别号由汉字、汉语拼音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组成的代码标识。类别号一般不应超过三级,在一个档案馆(室)内或一个全宗内,不应有重复的类别号。4、项目号的编制方法项目号一般引用有关管理部门编制的项目代号。5、案卷号的编制方法案卷号用三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录内的案卷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每一案卷目录内的全部案卷只应编一个流水顺序号。6、件号的编制方法件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不应有空号。件号的编制有两情况:一种是不装订的案卷,卷内文件必须单位装订编号,每个案卷的卷内文件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另一种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整理的档案,同一个类目下的文件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7、页(张)号编制方法页(张)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卷内文件各页(张)按排列次序流水编号,不应有空号。(四)案卷目录的编制案卷目录是以全宗为单位登录案卷的题名及其他特征并按案卷号次序编排而成的一种档案目录。是查找利用档案最基本的检索工具,也是档案登记的基本形式,是对档案进行统计和检查的重要依据。案卷目录必须按全宗编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全宗为单位编制的综合目录,主要适用于案卷数量较少的全宗;另一种是以分类方案中的一级类目为单位编制的分类目录,在实际工作中,大多采用第二种。第三节 档案鉴定一、档案鉴定概述(一)档案鉴定的内容档案鉴定是判定档案真伪和价值的过程。当前档案界人士通称的档案鉴定主要指的档案价值鉴定。我国现阶段的档案价值鉴定的内容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归档鉴定。二是保管期限鉴定。三是到期鉴定。(二)档案价值鉴定的原则1、从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出发;2、全面的观点;3、历史的观点;4、发展的观点。(三)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档案价值鉴定的标准可分为自身属性标准、社会需求标准和相对价值标准。其中自身属性标准又包括职能标准、来源标准、内容标准和形式标准等。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保管期限表,就是用表册形式列举档案的来源、内容和形式,并指明其保管期限的一种指导性文件,它是鉴定档案保存价值和确定档案管理期限的依据和标准。(一)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类型1、通用档案保管期限表(又称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2、专门档案保管期限;3、同系统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4、同类型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5、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结构档案保管期限表通常由顺序号、条款、保管期限、附注以及总的说明等部分组成,其中条款和保管期限是最基本的项目。(三)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档案保管期限是指对档案划定的存留年限。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种,其中定期又可分为30年、10年。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三、档案鉴定的组织和方法(一)档案鉴定的组织档案鉴定组织的任务是,组织编制和审查档案保管期限表;组织和指导本馆、本机关档案鉴定工作;讨论审查 档案鉴定报告 和 档案销毁清册 ;对档案的存毁作出决定,报有关领导批准。(二)档案鉴定的方法档案鉴定的方法是直接鉴定法,即直接、具体地审查档案。直接鉴定法要求档案鉴定人员逐卷逐件逐页地审查档案材料,从它的内容、作者、题名、可靠程度等方面,全面考察分析其价值。而不是仅根据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和案卷题名来判定档案的价值。直接鉴定法一般以案卷为基本单位进行。(三)档案销毁档案销毁是指经过鉴定对失去价值的档案作毁灭性处置的过程。机关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机关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档案工作实务》(三)第三章 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第一节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概述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含义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是指档案馆(室)根据特定利用者的需求或社会需求,将馆(室)藏的静态档案信息通过查找、筛选、加工、编辑等手段变为动态信息,通过一定渠道传播给利用者并被利用者接受的过程。它是档案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需遵循服务原则、开放原则、法制原则和效益原则,其中,服务原则是总的指导思想,开放原则与法制原则是开发利用工作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而坚持效益原则是确保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三、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档案局2005年2月印发的《关于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意见》,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包括不断充实档案信息服务的内容;充分利用网络提供利用服务;构建政府内部档案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档案利用场所和设施建设;推进档案信息产品专题开发和加工;加强企业档案信息资源开发;重视档案信息增值服务工作;促进档案信息服务业的形成等八个方面。第二节 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和方法一、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途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途径是指档案馆(室)满足档案用户需求的基本工作形式。按开发利用工作的对象划分,可分为提供档案原件、提供档案副本或复制品、提供档案信息加工品等途径;按开发利用工作的渠道划分,可分为档案信息查阅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网络利用、档案资料编研出版、档案展览和社会宣传教育等途径。二、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方法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方法是档案部门为满足档案用户需求所采取的各种服务方式、程序和手段。目前常用的开发利用方法主要有档案借阅、档案开放、档案公布、档案展览、档案编研等。三、档案借阅档案借阅是档案馆(室)通过提供档案为直接利用者服务的一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方法,包括档案阅览、档案复制、档案外借、档案证明、档案咨询等具体形式。(一)档案阅览档案阅览是指档案馆(室)根据利用者的查档需求,在阅览室提供相应的档案资料的一项工作,这是档案馆(室)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法。阅览室是指档案馆、档案室内供利用者阅览档案的专门场所。一般来说,档案室应设单独阅览室,档案馆应设开放阅览室和内部阅览室,并视情况设置缩微胶片阅览室、音像阅览室、机读阅览室等。档案馆(室)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外国组织和个人利用我国档案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确档案查阅利用条件和手续,并依法开展提供档案查阅利用服务。(二)档案外借档案外借是为满足某些特殊的利用需求,档案馆(室)暂时将档案借出馆(室)外使用的一种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法。档案一般不外借。(三)档案证明档案证明是指依据档案的记载出具的凭证性文件。出具档案证明要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编写方法,保证内容的准确、真实、客观。(四)档案咨询档案咨询是指档案馆、档案室答复利用者询问、指导和帮助其利用的活动。按利用者提出的问题划分,档案咨询可分为指导性咨询、文献专题咨询、专项事实或数据的咨询等三种主要类型。(五)档案利用统计分析档案利用统计分析就是运用各种科学方法,对经过整理的反映档案利用情况的统计资料进行周密的分析研究,根据具体的数量关系,探讨档案利用工作的特点,揭示档案利用工作的发展规律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做出科学的预测和结论。四、档案开放档案开放是档案馆将达到一定期限、无需控制使用的档案向社会公开提供利用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浙江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档案馆的下列馆藏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按国家规定不宜开放的除外:1. 建国以前形成的档案;2. 建国以后形成的档案,时间已满30年的;3.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档案;4. 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5. 重大活动档案,进馆满6个月的。开放档案意义重大,为积极稳妥推进这项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开放鉴定工作和开放前的准备工作,其中特别要依照《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范围的暂行规定》要求,在权限内做好馆藏档案的解密和划分控制范围的工作。五、档案公布档案公布是指将档案或档案的特定内容通过某种形式首次公布于众。档案公布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档案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由国家授权的档案馆或者有关机关公布;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档案,档案的所有者有权公布;对于单位和个人寄存在国家档案馆的档案,由寄存者决定是否公布。《档案法》规定档案公布的形式主要有七种:通过报纸、刊物、图书、声像、电子等出版物发表;通过电台、电视台播放;通过公众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在公开场合宣读、播放;出版发行档案史料、资料的全文或者摘录汇编;公开出售、散发或者张贴档案复制件;展览、公开陈列档案或者其复制件。第三节 档案编研一、档案编研概述档案编研属于深层次的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方法,具有研究性、思想性、政策性等特点。并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网络编研正日益引起档案工作者的关注。二、档案编研的选题选题是档案编研工作的首要环节。一般来说,选题必须依据三个条件,一是考虑社会需要,包括选题的现实性、战略性、新颖性和预见性,二是依据档案文献基础,发挥馆(室)藏档案文献优势,考虑档案文献的史料价值,三是编辑力量,考虑能完成编研成果的人力资源情况和经费、时间等等支撑条件。三、档案编研的选材四、档案编研材料的加工(一)加工的内容和方法1. 原文转录:主要有全文转录、原文节录和综合提炼等三种形式。2. 格式加工:对档案原件中的标记、批语、特定行文款式等在转录过程中规范其转录格式。3. 点校加工:主要有标点、分段、文字的校正和恢复。4. 拟制或修改标题,使之能准确、概括反映档案文献的主要内容。(二)分类编排分类编排是把编研成果内的档案文献或内容按一定原则组成一个具有一定逻辑关系的有机整体,包括确定体例、档案文献的分类和排列。(三)辅文编写档案编研成果的辅文根据其性质和功能,可分为注释、按语、序言等评述性材料,年表、插图、备考、编辑说明等查考性材料,以及目录、索引等检索性材料。1. 编辑说明2. 序言3. 目录目录是按编研成果的编排体例和档案史料的排列顺序,列出其标题或分类特征,并注明其在编研成果中的准确页次的一种检索性辅助材料。它是任何类型的编研成果中都不可缺少的部分。档案编研成果的目录,可分为简要目录和详细目录两种类型。4. 注释注释,又称注或注解,是对档案文献中不易被利用者所理解的某些文字和内容的揭示和加工情况的说明。注释的种类很多,根据注释对象和注文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内容注释、文字注释和有关情况的注释等。注文的位置比较灵活,一般有夹注、脚注、篇后注和书后注。五、常用档案编研材料的类型及编辑(一)档案文献汇编档案文献汇编是按照一定的题目对档案文献原文材料的收集、挑选、编辑和评介而编制的一种档案编研成果,是我国档案部门开展编研工作的最基本形式,具有原始性、专题性和系统性、易读性的特点。档案文献汇编一般由汇编题名、编辑说明、目录和正文(即档案原文)等构成,而正文以全录式转录为主,按一定体例进行编排。根据选题不同可分为法规文件汇编、重要文件汇编、发文汇编、会议文件汇编、专题文件汇编等主要类型。(二)档案参考资料档案参考资料是档案部门根据一定的题目对馆(室)藏档案的有关内容进行研究、综合、加工而编写的一种档案编研成果,具有问题集中、内容准确、文字简便、概括性强的特点。根据档案参考资料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大事记、组织沿革、专题概要、基础数字汇集、年鉴等主要类型。第四节 档案展览一、档案展览概述档案展览是指按一定主题展示档案的活动,按照展期长短,可分为长期性的档案展览和临时性的档案展览两种。二、档案展览的筹办(一)编写展览大纲档案展览选题必须综合考虑展览的目的、档案的特点、广大受众群体的需求和人才队伍以及经费状况等诸多因素。档案展览的展品主要有文字材料、图表照片、实物标本、音像制品等。展品的挑选应遵循真实性、典型性、适应性、外在表现力等原则。编写展览大纲、展览说明和讲解词。展览大纲是根据展览主题的内容范围和展品的状况提出的具有一定逻辑联系的,能反映主题和各个纲要的展品内容、展示形式的具体方案。(二)布展布展是将档案展览付诸实施的重要环节,具体可分为展览设计、展品制作和展板、展柜制作、环境设计等环节。(三)展览宣传展览宣传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影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吸引观众参观展览。可通过借助媒体宣传、展览周围环境宣传、编印发放展览宣传资料等途径做好档案展览的宣传工作。(四)展览服务展览服务是档案展览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般包括讲解服务、咨询服务、其他服务等几个方面。(五)展览观众的组织与管理展览观众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开幕式的组织与管理、展览的日常管理两部分。第五节 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拓展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各级国家档案馆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服务工作,应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积极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主动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被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的档案馆应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转送、审批和答复程序,建立畅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审批机制。根据浙江省档案局制定了《浙江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规范(试行)》的规定,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条件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指经各级党委、政府或者相关部门批准命名、公开挂牌,由国家档案馆管理,以馆藏档案为主要资源,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和国情、省情、市情、区情、县情教育及科技文化知识教育的活动场所。根据2005年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规范》的规定,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包括内容建设、制度建设和场地建设三个方面。三、档案网站建设档案网站是指基于互联网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集成并提供有关档案信息服务的应用系统,是一个开放性服务窗口,包括档案信息服务、宣传、网上办事功能、和交流等基本功能。档案网站建设应以科学定位、专业特色、视觉美化、方便实用为原则,着重做好内容设计,体现档案网站的不同个性。《档案工作实务》(四)第四章 电子文件管理第一节 电子文件概述一、概念电子文件是以数码形式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二、电子文件构成要素电子文件由内容信息、背景信息与结构信息三大基本要素构成,其中,(一)内容信息是指文件中所表达的对象,包含表达作者意图的信息;(二)背景信息是对有关文件及形成、维护文件的管理背景的描述信息;(三)结构信息是指文件内容信息所依托的载体和所呈现形式的信息。三、电子文件的特点(一)信息的非人工识读性及系统依赖性(二)信息与载体的可分离性(三)信息的流动性与不稳定性(四)信息存取的不可靠性四、电子文件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电子文件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二)按文件功能可分为主文件、支持性文件、辅助性或工具性文件;(三)按文件生成方式可分为数字化文件、原始数字文件;(四)按组成方式可分为简单文件、复合文件、复杂文件。第二节 电子文件管理概述一、电子文件管理原则(一)全程管理原则根据电子文件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必须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对电子文件从产生到永久保存或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连贯、一致的管理。(二)前端控制原则对整个管理过程的目标、要求和规则进行系统分析、科学整合,把需要和可能在文件形成阶段实现或部分实现的管理功能尽量在这一阶段实现。(三)真实性保障原则要求文件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经过传输、迁移等处理后保持不变。(四)完整性保障原则(五)可读性保障原则要求文件经过存储、传输、压缩、加密、媒体转换、迁移等处理后能够以人可以识读、理解的方式输出,并保持其内容的真实性。(六)风险管理原则通过对电子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采用合理的技术、方法对电子文件风险加以防范和控制,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电子文件安全保证。(七)技术与管理手段结合原则电子文件管理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需要密切配合:技术手段是确保电子文件真实、可靠的工具;严格的管理是保证技术措施可行与实现电子文件生命周期全过程控制的保障措施。二、电子文件管理模式(一)机构内部电子文件管理模式1、分散式管理电子文件分散地保管在各文件形成部门,归档保存的是由电子文件转换而来经正式签署的纸质文件的管理模式。2、集中式管理在机构内部有统一的部门归口负责管理机构所有的电子文件。一般来说,归口部门有档案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信息技术部门统一管理电子文件无法真正保障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与长期可读性。3、文档一体化管理根据全程管理和前端控制原则,不再强调文件、档案界限改而采取一体化管理的方式。文档一体化管理最佳实现方式是建立功能涵盖电子文件全生命周期的电子文件管理系统。(二)档案馆电子文件管理模式(三)集中式保管对于失去现行价值的文件移交档案馆,由档案馆进行长期管理的保管模式。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学派是集中式保管的倡导者,美国、英国等国国家档案馆采取这一模式。1、分布式保管文件形成机构自始至终保管自己形成的电子文件,档案馆可对非现行电子文件保管提供指导和帮助,并具有一定的控制权的保管模式。美国匹兹堡大学学派是分布式保管的倡导者,90年代中后期澳大利亚国家档案馆采取了分布式保管模式,2000年后又重新采纳了集中式保管模式。在上述两种方案的基础上,有人提出了集中式与分布式结合的 自由进馆原则 。三、电子文件管理规范(一)电子文件管理法规目前世界上没有专门针对电子文件的独立法律,而是以其他法律中涉及电子文件及其管理相关的条款为主。1.电子文件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有:(1)电子文件的法律证据效力;(2)电子文件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3)电子文件管理与隐私权保护。2.电子文件法规特点(1)分散性;(2)不配套性;(3)模糊性。(二)电子文件管理标准1、国外电子文件管理标准当前电子文件管理标准的内容涵盖范围广,主要有文件管理标准、文件流程分析标准、功能需求标准、元数据标准、长久保存标准等。目前世界范围内较为著名的国际标准主要有:《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ISO15489)、《信息与文献-文件管理流程-文件元数据-原则》(ISO/PDTR 23081)、《信息与文献-文件工作流程分析》(ISO/TR 26122)、《开放档案信息系统(OAIS)参考模型》(ISO14721)等。2.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标准我国电子文件管理标准主要可以分为:(1)与电子文件相关的信息处理标准,如《信息技术 文件描述和处理语言 超文本置标语言(HTML)》(GB/T18792-2002)等。(2)电子公文、电子文件标准,如《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等。(3)电子科技文件标准,如《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等。(三)电子文件管理制度电子文件管理制度是指国家或机构为电子文件管理而制定的包括政策、指南、准则在内的规范,可以分为综合性制度与专项制度。第三节 电子文件管理一、电子文件的收集(一)原则电子文件收集的范围可按照国家关于文件归档范围的现行规定执行,但还应考虑到以下因素:1. 文件的复杂程度2. 文件的管理要求(二)具体要求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和办理情况,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及其电子版本的定稿均应被保留。2.当公务或其他事务处理过程只产生电子文件时,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并将其存储于脱机保存的载体上。3.对在网络系统中处于流转状态,暂时无法确定其保管责任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捕获措施,集中存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子文件暂存存储器中,以防散失。5.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与电子文件处理有关的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6.定期制作电子文件的备份,并对电子文件进行登记,登记信息与电子文件一同保存。二、电子文件的鉴定(一)鉴定内容电子文件的鉴定包括内容鉴定和技术鉴定两方面。1.内容鉴定:就是判定其价值和确定保管期限,与传统档案鉴定含义相同。2.技术鉴定:对电子文件的各方面技术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鉴定内容包括真实性鉴定、完整性鉴定、可读性鉴定、无病毒鉴定、介质状况检查等。(二)鉴定步骤1.确定电子文件保管期限2.对电子文件鉴定过程进行记录和监控三、电子文件的归档电子文件归档可以依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等相关规范执行。(一)归档范围归档范围应参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及其他有关科技文件、专门文件归档范围的规定。此外,还要结合电子文件特点,将下列材料纳入归档范围:1. 归档文件的支持软件及软件的文档、表达电子文件内容的基本格式和有关元数据;2. 与电子文件有联系的其他形式重要的文件,如纸质文件、缩微胶片等;3. 电子文件归档时某些环节的成果。(二)归档方式电子文件归档包括逻辑归档和物理归档:1. 逻辑归档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不改变存储方式和位置而实现的电子文件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2. 物理归档是把计算机及其网络上的电子文件集中传输至独立的或可脱机保存的载体上,向档案部门移交的过程。(二)归档时间归档时间可以分为实时归档和定期归档:1.实时归档指电子文件形成后立即归档。2.定期归档是指按照机构有关规定,在电子文件形成一段时间之后再向档案部门移交。(三)归档具体要求1.凡在网络中予以逻辑归档的电子文件,均应定期完成物理归档。2.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拷贝至耐久性好的载体上,一式3套,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一套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在解密后再制作拷贝。4.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载体序号、全宗号、类别号、密级、保管期限、存入日期等,归档后的电子文件的载体应设置成禁止写操作的状态。5.特殊格式的电子文件,应在存储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查看软件。6.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7.归档电子文件应以盘为单位填写《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首页,以件为单位填写续页。8.对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在每一个电子文件的载体中同时存有相应的机读目录。9.归档完毕,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应将存有归档前电子文件的载体保存至少1年。四、电子文件的著录(一)特点1.全要素2.全过程3.综合性(二)实施1.文件级以及案卷级的著录工作一般应由电子文件形成部门完成。档案部门对于文件级和案卷级著录工作仍负有指导和补充的责任。2.案卷级以上的电子文件著录一般则由档案部门完成。3.电子文件著录结果应当制成机读目录和纸质目录。(三)元数据1.含义元数据是指描述电子文件数据属性的数据,如文件格式、编排结构、硬件和软件环境、等数据。元数据与著录信息有联系又有区别。2.特点(1)整体性(2)层级性(3)相对稳定性和动态性(4)共享性(5)链接性3.种类及要素根据信息特点、价值、服务对象等因素,元数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目前世界上已经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元数据标准。4.元数据作用(1)解决电子文件长期可用、真实性、完整性三大难题的重要手段;(2)改善现有的电子文件管理模式和方法;(3)降低电子文件管理的风险;(4)改进电子文件的检索和利用;(5)为分布式数字档案馆信息组织提供了整合的工具和纽带;(6)支持电子文件信息资源的开发。5.元数据的管理(1)一体式:即元数据与信息对象捆绑为一体,两者在物理上不分离,一起存储、流转和传递。(2)分体式:元数据与信息对象分开管理,元数据一般存储与服务器的数据库中,而信息对象在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采用指针将两者联系在一起。(3)混合式:将重要、常用的元数据与信息对象捆绑在一起,而对于不常用的元数据采用分体式封装。五、 电子文件的处置处置方式一般三种:(一)销毁(二)在本机构电子文件保存系统内长期保存(三)向档案部门移交五、电子文件的保管(一)特点1.保管和日常维护的技术难度增加2.电子文件管理成本增加3.结构的复杂性影响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与系统性4.电子文件的共享性给信息保管带来不安全因素5.电子文件原始性确认难度较大(二)电子文件载体保护电子文件载体保护可以在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来开展。1.归档电子文件的保管除应符合纸质档案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归档载体应作防写处理,避免擦、划、触摸记录涂层。(2)单片载体应装盒,竖立存放,且避免挤压。(3)存放时应远离强磁场、强热源,并与有害气体隔离。(4))环境温度选定范围:17℃~20℃;相对湿度选定范围:35%~45%。2.对电子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保证,具体要求:(1)归档电子文件的形成单位和档案保管部门每年均应对电子文件的读取、处理设备的更新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登记。(2)对磁性载体每满2年、光盘每满4年进行一次抽样机读检验,抽样率不低于10%,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3)对磁性载体上的归档电子文件,应每4年转存一次。原载体同时保留时间不少于4年。(4)档案保管部门应定期将检验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管理登记表》。(三)电子文件信息保护电子文件信息保护的主要措施有:1.信息安全防范2.信息加密技术3.信息认证技术,包括数字签名技术、身份识别技术、信息认证等。4.防治计算机病毒5.信息备份6.网络安全(四)电子文件的长久保存选择合适的载体、数据格式、制定相关标准、运用元数据进行管理是实现电子文件长久保存的基础性工作,除此以外还应当选择长久保存的技术(解决方案),当前主要有:1.更新2.仿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