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合营-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全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为100人,其中高级管理人员4人,中级管理人员6人,职员10人,固定职工80人。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由董事会任命,其他各类管理技术人员、工人由总经理聘任,其人员来源,采取向社会招聘舍格人员解决。5.2.2工资水平为进行财务评价及经济分析的可行性研究,甲、乙双方对记入本报告的总成本预测表中的工资额水平协商结果为暂按每人每月500元人民币计算,其中包括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国家对职工的各项补贴等。6.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有害有毒废水、气体排出,故不产生环境污染;7.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本项目由甲、乙双方合资建设,并充分利用 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有利条件,合资企业采用厂房租赁形式(厂房及仓库约5000平方米,包括水电气等供应的设施配套工程),以减少基建投资和施工时间,得到投资省、效益快的效果。本项目用地20亩左右,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7.1建筑物:厂房1000平方米,仓库:3000平方米,办公楼厦其他:1000平方米.7.2动力:根据港方提供的设备清单,本项目用电负荷为200kw。本项目每小时用蒸汽1吨,生产用水3吨/日,生活用水5吨/日,年需用水2400吨。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用蒸汽,只需提供取暖用气。所需用地、电、水、气由开发区统一安排。项目的征地,基建由甲方负责,工厂建好后,租给合资企业,每年租用费53万元。本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计划:于1991年9月立项目建议书厦签订中港双方的意向书,1991年10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1991年11月双方签订合同之后进行对生产设备考察、确定选型。定货时间约需3个月,于1992年上半年设备到货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试生产。生产进度计划:于1992年完成并投产,生产量为50%,515吨,到1993年全部生产达到830吨。8.资金筹措8.1投资总额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506 4万元(汇率按1美元=5.38元人民币)建设投资:2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076万元。流动资金: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0.4万元。8.2资金来源和筹措甲方:自行筹措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11.10万元,配套人民币26.90万元,合计人民币538万元,占建设投资50%。乙方:出资1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38万元,占建设投资50%。流动资金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30.4万元,由合营企业向银行贷款。本项目所需厂房、场地、水电配套设施等均以租赁方式,故不计入投资中,租赁费用、场地使用费等均纳入产品成本。
叛逃罪-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10 23:11:03叛逃罪法条(第109条)(一)概念: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二)构成要件:1、侵犯的客体是中国国家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1)首先,行为必须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履行公务期间不仅指上班时间,而应指在岗期间,即任职期间,包括每天下班后和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时间,但不含离职学习进修、看病的时间。2)其次,行为表现为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叛逃的方式有两种,即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前者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履行公务期间叛逃往境外,后者是在境外履行公务时叛逃。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国家工作人员。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指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如兵工厂、国防科研机构的技术人员。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三)认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危害国家安全的叛逃行为,即构成犯罪的既遂。(四)处罚根据刑法第10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刑法第56条、第113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除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外,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