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时间

  3月11日:第二、第三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考生

  3月12日:第一、第四、第五综合服务保障中心考生

  特别提醒:体检当日7:10分前务必空腹到达体检地点

  二、体检地点

  1.身体检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六医学中心外科楼一层南门体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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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心理测试:第六医学中心最东侧4层小楼(原机关楼)一层板房内

  三、体检项目

  文职人员公开招考体检主要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透视、腹部超声、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身高、体重、血压,精神心理检测等项目。

  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

  ①体检前3-5天应避免剧烈运动,宜清淡饮食,不饮酒,不暴饮暴食,避免浓茶、咖啡等刺激性强的饮料。

  ②体检前3天尽量避免用药或保健品,以免造成肝肾功能及其他指标异常。③体检前一天晚上,建议20:00前结束晚餐,晚餐后避免进食,22:00后禁饮水;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

  体检中

  ①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不宜进行运动或锻炼。

  ②体检时以着宽松适宜、方便穿脱的服饰为佳。女性不穿连裤袜和连衣裙;放射科检查时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手机、钢笔等金属物。③佩戴隐形眼镜者请提前改戴框架眼镜,以便视力检测及眼底检查。④尿检时,留取中段尿液,并注意标本量合格;月经期间做尿液检查者,需告知医护人员。女性子宫及附件彩超检查项目需适当憋尿。⑤体检过程中,应保持心态平和,勿过度紧张、大声喧哗,避免快速跑动,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体检后

  ①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

  ②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③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温馨提示

  1.参检人员需空腹,携带身份证和病史调查表,女士穿戴无钢圈胸衣,妇科B超需提前憋尿!所有考生进入体检场所均不许携带电子通讯设备。

  2.体检当天下午20:00前不要离开北京,参加复查或会诊人员当天20:00前不要离开北京(如遇周末,顺延至下周一,周末不安排复查)。

  3.有病史的考生体检当天需携带病历资料,如下列情况:眼睛、牙齿做过任何手术(准分子、正畸、种植牙等)必须提供病历。做过手术(胸腹腔、甲状腺、骨折、心脏介入手术、训练伤等)必须提供病历。有严重内科疾病史,住院史(如脑炎、肾病、血液病、结核、肝脏疾病、风湿免疫疾病等)必须提供病历。痔疮、甲周炎、包皮环切等小型手术可不用提供病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