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安南平定战】-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07 12:25:41杀掉了陈天平,胡氏父子安心了,陈氏的后人全部被杀掉了,还顺便干掉了明朝使臣,他虽然知道明朝一定会来找他算账,但他也早已安排好了军队防御,并在显要位置设置了关卡。只要占据有利地势,再拖上了几年,明朝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地位。这就是胡氏父子的如意算盘。算盘虽然这样打,但他们也明白,明朝发怒攻打过来不是好玩的,于是他们日夜不停操练军队,布置防御,准备应对。但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过了三个多月,明朝那边一点动静都没有,莫非他们觉得地方偏远,不愿前来?存有侥幸心理的胡氏父子没有高兴多久,战争的消息就传来了,明朝军队已经正式出发准备攻取安南。这早在胡氏父子的预料之中,所以当部下向他们报告军情时,父子俩还故作镇定,表明一切防御工作都已经预备好,没有什么可怕的。这对父子之所以还能如此打肿脸充胖子,强装镇定,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这父子两个并不知道为何明朝要过三个月才来攻打他们。那是因为军队太多,需要动员时间。多少军队需要动员几个月?答:三十万。当然了,根据军事家们的习惯,还有一个号称的人数,这次明军军队共三十万,对安南号称八十万,胡氏父子从手下口中听到这个数字后,差点没晕过去。带领这支庞大军队的正是名将朱能,此人我们之前已经介绍过多次,让他出征表明朱棣对此事的重视,朱棣期盼着朱能可以发扬他靖难事后的无畏精神,一举解决问题。可惜天不如人愿,估计朱能也没有想到,他不但没有能够完成这次任务,而且连安南的影子都没能看见。明军的行动计划是这样的,分兵两路,一路以朱能为统帅,自广西进军,另一路由沐晟带领,自云南进军。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军事计划,凡是攻打安南,必从广西和云南分兵两路进行攻击,这几乎已经是固定套路,从古一直用到今。可是意外发生了,朱能在行军途中不幸病倒,经抢救无效逝世,这也难怪,因为大军出发走到广西足足用了三个月。一路上颠簸不定,朱能的所有精力在那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中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再去参加一场战争也太苛责他了,应该休息休息了。朱能的位置空出来了,代替他的倒也不是外人,此人就是被朱棣称为 靖难第一功臣 张玉的儿子 张辅。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为朱能的突然去世让很多人对战争的前景产生了忧虑,而这位威信远不如朱能的人能否胜任主帅职位也很让人怀疑。令人欣慰的是,在这紧急时刻,张玉似乎灵魂附体到了张辅的身上。张辅继承了张玉的优良传统,在这场战争中,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张辅在接任统帅位置后,面对下属们不信任的目光,召开了第一次军事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他详细地介绍了作战方针和计划,其步骤之周密精确让属下叹服,在会议的最后,张辅说道: 当年开平王(常遇春)远征中途去世,岐阳王(李文忠)代之,大破元军!我虽不才,愿效前辈,与诸位同生共死,誓破安南!在稳定士气,准备充分后,张辅自广西凭祥正式向安南进军,与此同时,沐晟自云南进军,明军两路突击,向安南腹地前进。事实证明,安南的胡氏父子的自信是靠不住的,张辅带兵如入无人之境,连破隘留、鸡陵两关,一路攻击前行,并在白鹤与另一路沐晟的军队会师。至此,明军已经攻破了安南外部防线,突入内地,现在横在张辅面前,阻碍他前进的是安南重镇多邦。据史料记载,当时的安南有东西两都,人口共有七百余万,且境内多江,安南沿江布防,不与明军交战,企图拖垮明军。张辅识破了安南的企图,他派出部将朱荣在嘉林江打败安南军,建立了稳固阵地,然后他与沐晟合兵一处,准备向眼前的多邦城进攻。多邦虽然是安南重镇,防御坚固,但在优势明军的面前似乎也并不难攻克,这是当时大多数将领们的看法,然而这些将领们似乎并没有注意到,在历史上,轻敌的情绪往往就是这样出现并导致严重后果的。所幸的是张辅并不是这些将领中的一员,他派出了许多探子去侦查城内的情况,直觉告诉他,这座城池并不那么简单。张辅的感觉是正确的,这座多邦城不但比明军想象的更为坚固,在其城内还有着一种秘密武器 大象。安南军队估计到了自己战斗力的不足,便驯养了很多大象,准备在明军进攻时放出这些庞然大物,突袭明军,好在张辅没有轻敌,及时掌握了这一情况。可是话虽如此,掌握象情的张辅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对付大象,这种动物皮厚、结实又硕大无比,战场之上,仓促之间,一般的刀枪似乎也奈它不何。该怎么办呢?这时有人给张辅出了一个可以克制大象的主意,不过在今天看来,这个主意说了与没说似乎没有多大区别。这条妙计就是找狮子来攻击大象,因为狮子是百兽之王,必定能够吓跑大象。我们暂且不说在动物学上这一观点是否成立,单单只问一句:去哪里找狮子呢?大家知道,中国是不产狮子的,难得的几头狮子都是从外国进口的,据《后汉书》记载,汉章帝时,月氏国曾进贡狮子,此后安息国也曾进贡过,但这种通过进贡方式得来的狮子数量必然不多,而且当年也没有人工繁殖技术,估计也是死一头少一头。就算明朝时还有狮子,应该也是按照今天大熊猫的待遇保护起来的,怎么可能给你去打仗?那该怎么办呢,狮子没有,大象可是活生生的在城里等着呢,难不成画几头狮子出来打仗?答对了!没有真的,就用画的!你没有看错,我也没有写错,当年的张辅就是用画的狮子去打仗的。张辅不是疯子,他也明白用木头和纸糊的玩意儿是不可能和大象这种巨型动物较劲的,不管画得多好,毕竟也只是画出来的,当不得真。作为一名优秀的将领,张辅已经准备好了一整套应对方案,准备攻击防守严密的多邦城。其实到底是真狮子还是假狮子并不重要,关键看在谁的手里,怎么使用,因为最终决定战争胜负的是指挥官的智慧和素质。张辅的数十万大军在多邦城外住了下来,但却迟迟不进攻,城内人的神经也从紧绷状态慢慢松弛了下来,甚至有一些城墙上的守兵也开始和城边的明军士兵打招呼,当然了,这是一种挑衅,在他们看来,自己的战略就要成功了,明军长期呆在这里,补给必然跟不上,而攻城又没有把握,只有撤退这一条路了。安南守军不知道的是,其实明军迟迟不进攻的理由很简单:刀在砍人之前磨的时间越久,就越锋利,用起来杀伤力也会更大。事实正是如此,此时的张辅组织了敢死队,准备攻击多邦城。他所等待的不过是一个好的时机而已。在经过长时间等待后,明军于十二月的一个深夜对多邦城发起了攻击,在战斗中,明军充分发挥了领导带头打仗的先锋模范作用,都督黄中手持火把,率队先行渡过护城河,为部队前进开路,都指挥蔡福亲自架云梯,并率先登上多邦城。这两名高级军官的英勇行为大大鼓舞了明军的士气,士兵们奋勇争先,一举攻破外城,安南士兵们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平日毫无动静的明军突然变成了猛虎,如此猛烈之进攻让他们的防线全面崩溃,士兵们四散奔逃。战火蔓延到了内城,此时安南军终于使出了他们的杀手锏,大象,他们驱使大象攻击明军,希望能够挽回败局,然而,早有准备的张辅拿出了应对的方法。考虑到画的狮子虽然威武,但也只能吓人而已,不一定能吓大象,张辅另外准备了很多马匹,并把这些马匹的眼睛蒙了起来,在外面罩上狮子皮(画的),等到大象出现的时候便驱赶马匹往前冲,虽然从动物的天性来说,马绝对不敢和大象作对,但蒙上眼睛的马就算是恐龙来了也会往前冲的。与此同时,张辅还大量使用火枪攻击大象,杀伤力可能不大,但是火枪的威慑作用却相当厉害。在张辅的这几招作用下,安南军队的大象吓得不轻,结果纷纷掉头逃跑,冲散了后面准备捡便宜的安南军,在丧失了所有的希望后,安南军彻底失去了抵抗的勇气,明军一举攻克多邦城。多邦战役的胜利沉重地打击了安南的抵抗意志,此后明军一路高歌猛进,先后攻克东都和西都,并于此年(永乐五年)五月,攻克安南全境,俘获胡氏父子,并押解回国,安南就此平定。在安南平定后,朱棣曾下旨寻找陈氏后代,但并无结果,此时又有上千安南人向明朝政府请愿,表示安南以前就是中国领地,陈氏已无后代,希望能归入中国,成为中国的一个郡。朱棣同意了这一提议,并于永乐五年(1407)六月,改安南为交趾,并设置了布政使司,使之成为了中国的一部分,于是自汉唐之后,安南又一次成为中国领土。安南问题的解决使得中国的西南边界获得了安宁和平静,但明朝政府还有着一个更大的烦恼,这个烦恼缠绕了明朝上百年,如同噩梦一般挥之不去。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普及破产主义-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0 18:05:18破产宣告的地域效力所存在的理论和实践的不同学说:①普及破产主义:又称单一破产制,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后无须再在别国宣告破产,具有把破产人在不同国家的财产统统归入破产财团并置于破产管理人占有之下的效力,破产管理人依该国法律在破产人的所有债权人之间公平分配的一种制度。②地域破产主义:又称复合破产制,一国法院已对某一债务人在一国宣告破产的事实并不排除另一国法院再对同一债务人宣告破产。③折衷主义:即兼具普及破产主义和地域破产主义。信托:指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赖的第三者,使其按照自己的意愿与要求进行对财产的管理和运用的法律制度。52 如何解决国际破产的法律适用问题?①对破产程序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应根据法院地法,即破产宣告法;②对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一般主张适用管理地法,即法院地法或破产宣告国法;③对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一般认为适用破产宣告国法;④对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一是主张适用破产宣告国法,另一个主张适用破产宣告时的财产所在地法。53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确立的原则:《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订立于1883年,是保护工业产权方面的最基本的一个全球化的多边国际条约,其主要内容是确立了以下四项基本原则:①国民待遇原则;②优先权原则;③强制许可原则;④专利(商标)独立原则(或称保护独立原则)。54 知识产权上的国民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外国国民所提供的知识产权保护,应在同样条件下与依照本国法为本国国民所提供的版权保护的待遇处于同等地位。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双国籍,是作者的国籍和作品的国籍,根据这一原则,只要作者为公约某一成员国的公民,则无论其作品首先在哪个国家出版,或只要其作品首先在公约某成员国首次出版,则无论其作者为哪国公民,对于这些作品,在其它成员国均应给予国民待遇。附条件的自动保护:是《世界版权公约》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要求受保护的作品必须具备一定形式,才能在其它成员国自动受到保护,而不必履行任何登记注册之类的手续。公约所指的一定形式,具体说是指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有版权标记、初版年份及版权所有者的姓名。55 《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异同:①前者规定受保护的主体仅限于作者,而后者规定受保护的主体包括作者和版权所有人;②对作品的最低保护期,前者规定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后者规定的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③对受保护的作品的保护范围,前者据已开列了保护的客体应该包括哪些,后者制作了原则的规定;④就作者享有的经济权利,前者没有明确规定必须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后者未作强制性规定;⑤对追溯力问题,前者有追溯力的规定,后者无追溯力原则;⑥前者规定了五种情况下可以由互惠原则来代替国民待遇原则,而后者只规定保护期间较长的国家对其他成员国作者可以采取互惠原则代替国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