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新闻事业管理的若干基本问题-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02 22:59:57新闻事业管理的若干基本问题新闻事业管理学是一门新兴的新闻学边缘学科,是新闻学与管理学的结合,即把管理学理论引入新闻学,用管理学理论研究新闻事业的经营与管理。 新闻事业又可称为 新闻业 。●新闻媒介系统有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杂志社、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新闻图片社等.●新闻事业具体社会功能表现为:发布新闻、宣传鼓动、反映民意、传播知识、提供娱乐、推销商品.●广义的管理,指的是运用科学的手段安排组织社会活动,使其有序进行。是administration或regulation;而狭义的管理指的是为了为了保证一个单位的全部业务活动正常开展而实施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活动,对应的英文词是management或run.●管理与经营的区别?管理要解决的问题,通常是具体的、日常的重复的有规律可循的问题,属于战术性范畴。管理强调的是规章、制度、纪律、条例经营是指一个单位在经常变化的外部环境中及客观形势下,适时调整自己的 目标-机构-人员 组合,精心确定业务活动的最佳形式、规模、及方法,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确保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经营所要解决的问题是重大的方向的,一次性出现的无常规可循的问题,属于战略性范畴。经营强调的是适应、竞争、变革和革新。对于经营者来说,一个单位的理想境界或目标模式是管理目标模式:一个规范、规整、规律化的工作群体,稳定、持续地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经营目标模式:生气勃勃、生机盎然的工作群体,灵活激动的履行职责。●新闻单位从事新闻传播活动,必须借助一定的物质技术手段.新闻单位所拥有的物质技术手段,一方面是社会生产力的产物,尤其是生产力中的科学技术要素的产物;另一方面,又是社会生产力,尤其是知识产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事业履行社会功能,有赖于各新闻单位所拥有的物质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作用.有赖于各新闻单位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得到充分调动和发挥,更有赖于搞好新闻单位的管理.●新闻事业管理的研究内容。(识记)1,是对新闻单位的物质技术手段和从业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过程及方法。通过这一方面的研究,探索实现新闻事业社会功能的最有效率的方式。2,是对作为一个经济组织的新闻单位进行科学经营的过程和方法。这一方面的研究,解决建立、健全新闻单位的维生机制,并使其以最有益的方式运行的问题。●维生功能:在社会组织的诸多功能中,创造维持自身生存、成长、发展的各种必需条件的功能被称为 维生功能 。●维生机制:实现维生功能的组织活动机制被称为 维生机制 .●国营媒介以法国为代表.在1984年以前,法国的三家电视台即电视一台、电视二台、电视三台都由政府直接控制,编辑方针由政府决定,经费由政府提供.●公营媒介以英国广播公司、日本放送协会和德国电台、电视台为代表.●在名义上,公营媒介强调对政府负责,不受政府控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事实上,公营媒介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负责人由政府首脑任命,视听费由政府代收,成为半官方机构.所以,公营媒介本能地偏向政府,维护政府的立场和主张.公营媒介的收入主要依靠视听费,没有广告收入或广告收入极少.●私营媒介完全由私人独资或集股兴办.以美国三大广播公司(ABC、NBC、CBS) 、英国独立广播公司(IBA) 、日本民间放送联盟等为代表.西方各国的报纸,绝大部分是私营的.资本家投资创办的各类媒介机构实际上都是资本主义企业.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规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8-25 23:08:10一 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规定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是指在何时、何地行使对货物的检验权。所谓检验权,是指卖方或买方有权对所交易的货物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即作为交付与接收货物的依据。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确定是合同中检验条款的核心所在。有关检验时间和检验地点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1)在出口国检验包括产地(工厂)检验和装运港(地)检验两种1.产地(工厂)检验指货物在产地出运或工厂出厂前,由产地或工厂的检验部门或买方的验收人员进行检验和验收,并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等项内容的最终依据在此规定下,卖方只承担货物离开产地或工厂前的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变化不负责任。2.装运港(地)交货又称 离岸品质,离岸重量 ,指货物在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交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目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并以该就够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卖方非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应注意的是,在出口国检验的规定从根本上否定了买方的复验权,对买方极为不利。该规定适用于EXW、FAS两个出口国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以及DAF贸易术语。2)在进口国检验包括目的港(地)检验和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两种1.目的港(地)检验又称 到岸品质,到岸重量 ,指货物运达目的港或目的地时,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地对商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重量(数量)的最后依据。买方有权依据检验结果,对属于卖方责任的品质、数量不符点,向卖方索赔。2.买方营业地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对于一些因使用前不便拆开包装,或因不具备条件而不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检验的货物,通常都是在买方营业地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货物的品质和数量等项内容以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准。应注意的是,在进口国检验的规定实质上要求卖方必须承担到货品质、数量的责任,对卖方不利。该规定适用于DES、DEQ、DDU、DDP四个进口地实际交货的贸易术语。3)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指卖方在出口国装运货物时,以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向银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对货物进行复验;复验后,如果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又属于卖方责任所致,此时买方有权凭借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索赔。这种规定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规定方法,适用于FOB、CIF、CFR、FCA、CPT、CIP六个象征性交货的贸易术语。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关于护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09-24 10:47:011.我国关于护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护理的单行或者专门的法律规定。有关的规定大多散在于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之中。关于护理管理的专门性规定,主要是卫生部1993年颁布的《护士管理办法》(以下统称《办法》)。同时,各省卫生行政部门为贯彻该办法相继制定了一些实施性文件,江苏省卫生厅也于1995年4月28日制定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细则》(以下统称《细则》)。虽然《办法》和《细则》不是法律、法规,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护理工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这些文件中的规定与我国法律原则和护士管理的实践相一致,因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是我国护理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另外,由于护理人员属于广义的医务人员,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关于母婴保健行为的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有关医务人员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医疗行为的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定中关于医务人员行为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卫生罪的规定等等同样适用于护理管理,也是护理管理的法律依据。2.护士的定义是什么?护士的概念多种多样,包括职称的护士、医疗机构中对从事护理人员的统称,但是这些所谓 护士 不一定是法律上的护士。《办法》规定,护士系指按照该《办法》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以下统称《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据此,法律上护士的概念首先是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没有护理专业技术文凭者没有取得护士资格的前提条件;其次是经过护士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最后,要被医疗机构聘用并申请、完成注册。只有具备以上3个条件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护士,也才可以进行护士执业。因此,这里所称的护士不同于职称序列中的护士,也不是医疗机构中护理人员的统称,而是指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合法注册的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解放军文职招聘考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解放军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考试-红师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9 10:57:11股份的转让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依法自愿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该股份的法律行为。法律对股份的转让也作了一些限制性规定,具体包括:(1) 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进行(2)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5) 除了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份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以外,公司不得通过收购持有本公司的股票(6) 记名股票,有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7) 无记名股票,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内,由股东以将股票交付给受让人的方式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性义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挪用公司资金(2)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 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 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 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7)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 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是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归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合并的程序如下:(1) 公司董事会拟订公司合并方案(2) 订立合并协议(3)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4)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5) 通知、公告债权人(6) 办理登记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又设立另一个公司或一个公司分解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1) 新设分立。新设分立是指将一个公司分割设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原公司丧失法人资格派生分立。派生分立是指将原公司的一部分财产或营业分出去成立一个或几个新公司,原公司继续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关联关系的概念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能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虚报注册资本、欺诈取得公司登记、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1. 责令改正对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均应当予以改正,所以行政处罚法并未将责令改正包括在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中,但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首先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然后才是给予行政处罚2.罚款 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由公司登记机关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 撤销公司登记采取欺诈手段,违法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撤销公司设立登记从根本上否认了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的合法性,被撤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适用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4. 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是公司登记机关强行收回违法当事人营业执照并予以注销的一种行政处罚。由于吊销营业执照会使企业的民事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因此只能适用于违法行为特别严重、已不能行使营业执照所赋予权利的违法者,至于什么样的违法行为算是情节严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做出具体规定